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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第一看守所墙外禁止摄影的标示。 © 2010 路透社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立法机构应大幅修改《国家监察法(草案)》,纳入保障贪腐犯罪嫌疑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制。《国家监察法(草案)》并未保证在押人员可以会见律师或家属,而且允许将其关押在秘密地点长达六个月。

一旦生效,该法将更强化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行动的控制力,该行动由中共党内监察机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主导。

 “授予中国反腐败机构将人秘密关押数月的权威,将鼓励刑讯逼供及其他记录有案的虐待行为,”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不当对待犯罪嫌疑人只会为当局大力推展的反贪行动制造阻碍,而非助力。”

《国家监察法(草案)》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公布。该立法草案概略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这个新的反腐败机构预定自2018年3月起正式运作。国监委将统合目前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的反贪腐权力,有权调查任何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国企管理人员和公办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等等。该委员会将接受中共领导,与中纪委合署办公。

为一种不合法治原则的拘押制度披上一层合法外衣,并不能改变它的侵权本质。

索菲・理查森

中国部主任

国家监察委员会将掌握一系列侦查权力,包括以新规定的“留置”制度拘押贪腐嫌疑人。留置是用来取代“双规”秘密拘押制度,后者原本是只适用党员的党内纪律措施。人权观察曾批评双规制度造成任意拘押、单独监禁、酷刑和强迫失踪,并呼吁将其废除。

至少从法条文字看来,留置较双规稍有改进。根据草案,留置将有法律明文规范,且须通过更严格的内部程序;拘押时间将受限制──最长三个月,经批准得再延长三个月;家属将在24小时内得到通知;侦讯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然而,这些有限措施不可能吓阻侵权。办案人员依规定必须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但没有义务让在押人员查看,导致问责不易。虽然必须通知家属,却又规定“有碍调查的”可以除外。

和过去一样,留置制度赋予反贪调查人员处置在押人员的极大权力,却没有最基本的公正审判保障。被留置人员若遭受虐待,无权会见律师或寻求救济;他们同样可以被关在不公开的“指定地点”,很可能被单独隔离囚禁。过去双规通常在非正式场所实施,最常见的是经过特殊设计的宾馆房间,四壁覆有泡棉、没有窗户,以防自杀或脱逃。监察人员的行为也缺乏来自外部或独立机构的有效监督。

据估计,每年受到双规的人数以万计。前在押人员、律师和家属告诉人权观察,被双规人员受到长期剥夺睡眠、强迫长时间维持痛苦姿势、剥夺食物饮水和激烈殴打。据曾负责执行双规的官员表示,无限期的隔离拘禁──本身已构成酷刑──足以让在押人员心理“崩溃”,“只要三到五天...问什么说什么”。一旦“承认”贪污,他们通常会被送进刑事司法系统,定罪判刑,刑期通常较重。

许多中国律师和宪法学者均已指出留置制度的缺陷,并质疑新法草案违背中国宪法体制,在原有向全国人大负责的公检法部门之上另设更高权威机关。

 “为一种不合法治原则的拘押制度披上一层合法外衣,并不能改变它的侵权本质,”理查森说。“中国政府声称这项立法草案展现其推动的法治决心,如若当真,留置和双规都应被废除,让侦查起诉贪腐案件的职权回归到国家管理且尊重人权的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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