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政府疏于执行禁止童婚的法律,又没有解决造成童婚的因素,使童婚成为贫穷家庭常用的应变机制:
- 养不起孩子或付不起学费的父母,可能为了让女儿有饭吃而帮她找对象结婚;
- 贫困女童缺乏受教育机会,因为,即使教育是“免费”的,但她们的家庭无力负担考试、制服、文具费用和其他附带成本;
- 辍学女童通常由父母安排结婚;
- 未婚女童遭受性骚扰,而且警方防治性骚扰不力,也是助长童婚的因素之一;
- 社会压力和传统,包括女方必须支付嫁妆费、女童年纪越小嫁妆费越低的普遍习俗,不仅使童婚广获接受,某些社区还将其视为常态。
本报告的另一发现是自然灾害在童婚问题上的作用。孟加拉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和气候变迁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许多家庭受天灾影响而加深贫困,导致家中女孩童年出嫁的风险随之提高。一些家庭成员谈到,在灾难刚刚过去或即将来临时,他们感到必须尽快把年轻女儿嫁出去的压力。这种情形尤其常见于那些因河川冲蚀导致的渐进性破坏而可能失去住房和土地的家庭。
孟加拉政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童婚。在2014年于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女童峰会”上,孟加拉总理曾誓言终结童婚。她还说明了为达此目标的一系列步骤,包括在2014年底之前修改法律和制定国家行动计划。这些步骤全未落实。更糟的是,孟加拉政府走上错误方向,提案将女童结婚年龄下限由18岁降低至16岁。
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也未尽保护女童的责任。大众已逐渐意识到18岁以下女童结婚违反孟加拉法律。但这种意识几乎全然失去效果,因为地方官员普遍暗中协助童婚。许多受访者均指出,只要支付大约1.3美元的贿赂,就可取得地方政府官员发出的伪造出生证明,谎称女童年龄超过18岁。即使有些地区的官员不准许童婚,家属也可以很轻易地在另一不同辖区办妥婚事。
“孟加拉政府应当积极、迅速落实谢赫・哈西娜总理终结童婚的公开承诺,”巴尔说。“第一步应是立即撤回降低女童适婚年龄至16岁的提案。”
在其他某些方面,孟加拉一向被视为发展的成功范例,包括女权领域。联合国推崇孟加拉的除贫成就,由1991-1992年的百分之56.7降到2010年的百分之31.5,令人“印象深刻”。孟加拉已达成初等和中等学校入学的性别平等。孕产妇死亡率在2001到2010年之间下降了百分之40。孟加拉在某些发展目标上的成功表现,令人更加不解该国童婚率为何仍然居高不下,位列世界最差国家之一。
作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孟加拉有义务保护女童与妇女的各项权利,包括免于歧视、获得最高可得健康标准、受教育、自由与充分合意婚姻、选择配偶以及免于身体、心理及性的暴力等权利。人权观察发现,孟加拉的童婚导致上述各项权利无法得到适度实现和保障。
人权观察在村一级进行的调查发现,禁止童婚的法律未被执行,原本应给予面临童婚风险的女童更多协助的卫生、教育和社会支持方案存在重大漏洞。孟加拉政府在促进教育机会方面,通过禁止初等学校收费而跨出了大步。但因上学产生的其他附带成本导致仍有太多儿童无法接受教育,尤其在中等教育阶段,而对孟加拉的女童来说,其结果常常是童婚。负责为贫穷或受灾家庭提供援助的政府机构,应发挥更大功能预防童婚。许多女童迫切需要生殖健康信息和避孕器材,却没有机会获得。受访者中,遭还暴力和虐待的女童常求助无门。孟加拉的童婚法律仍有必须修改之处,但更重要的是,它必须获得彻底执行。
“孟加拉政府在童婚问题上的不作为,正使国家的一大宝贵资产──女性新生代──受到不严重伤害,”巴尔说。“孟加拉政府,及其捐助者,应尽更大努力使女童留校就学,对面临童婚风险的女童施予援手,打击性骚扰,并提供获取生殖健康信息和避孕器材的管道。最重要的是,政府应当落实禁止童婚的国内法律。”
“我没有足够的钱养育女儿──这是我决定何时让她们结婚的主因。”──费蒂玛・A,五个孩子的母亲。
“我父亲所有的土地和他的房子,都因河水冲刷沉到水底去了,所以我父母决定让我嫁人。”──苏妲娜・M,14岁结婚,现年16岁并有7个月身孕。
“我结婚是因为我不能去上学了。”──玛莉安・A,15岁结婚,小学五年级后辍学,因为上六年级要交较高费用,而且单程要步行3.5公里。
“在那个地区,长辈们[指男性社区领袖]会说,你家女儿长大了。”芮卡・H以此解释为何她的姊妹们11岁就结婚,她自己也在12岁结婚。“没人说一句话,但[我的父母]怕惹人闲话,所以不等别人讲话就把我们嫁了。”
“趁她年轻貎美,我们可以不花钱把她送人。如果你带警察来,等她长大了,我们就比较不好办。”──茹罕娜・M的哥哥解释为何芮罕娜必须12岁就结婚,和威胁要阻止她早婚的叔叔发生争执。后来婚事照常进行。
拉比雅・A结婚时只有13岁,她的先生30岁。她说:“婚前公婆曾说‘你想上学也可以’,但我嫁过去后,他们改口说‘不可能’。”拉比雅现年14岁,她说公婆和丈夫对她还没怀孕都很失望。
“我的公婆并不很想抱孙,但我不知道吃什么药可以避孕,所以我年纪很小就怀孕了。”──拉席米・S,12岁结婚,现年18岁,育有一个6岁儿子和新生女婴。
“他强迫进入我的身体,我大哭,所有东西都被我的眼泪浸湿了。我好难过,好痛。那是我的第一次,第二天我几乎无法下床,他们把我抱起来,给我洗澡。”──拉辛达・L,结婚时年仅10岁或11岁。
“穆斯林婚姻登记员(Kazi)看到我女儿的出生证明上说她只有14岁,所以他拒绝让我们办理结婚,”法哈娜・B说。“他把出生证明拿去给[地方政府]主席更改后,才办成结婚。”主席向家属收取了100塔卡(约1.3美元),做为变更出生证明的费用。
“这个地方受到河川冲蚀影响,”阿兹玛・B的父母告诉她,因此她必须在13岁就结婚。“等到我们的房子被河水冲走,你要结婚就很困难了,所以你最好现在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