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以色列应依照国际法院在2025年10月22日咨询意见中做出的裁定,履行与联合国合作的义务,确保对巴勒斯坦被占领土(“被占领土”)内巴勒斯坦人的必要援助不受阻碍。
国际法院认定,以色列对联合国救济工程处缺乏公正性的指控并无根据,以色列阻挠联合国救济工程处关键业务的举措牴触国际法。
“国际法院表明,以色列不应继续推动解散联合国救济工程处的行动,并停止利用平民饥饿作为战争武器,” 人权观察中东和北非代理主任芭吉丝・贾拉(Balkees Jarrah)说。 “除非以色列解除非法封锁,恢复水电供应和医疗保健,巴勒斯坦人将继续受苦、死亡。以色列盟邦必须施压以色列政府,立即开放联合国救济工程处不受阻碍输送援助物资。”
这份国际法院咨询意见,源自联合国大会2024年12月提交的紧急请求,要求法院阐明以色列对于联合国、第三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在被占领土的活动负有何种义务。这件请求提出的同时,以色列正在推动解散联合国救济工程处,加沙正因以色列以饥饿为战争武器(构成战争罪行)以及蓄意剥夺援助与基本服务而陷入严峻人道情势。人权观察认定,以色列相关政策足以构成危害人类罪的灭绝行为以及灭绝种族行为。
1月30日,以色列国会通过的两项法案生效实施,禁止联合国救济工程处在被占领土执行任务。以色列当局阻止联合国救济工程处在加沙分发援助物资,禁止该处工作人员进入加沙和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并下令救济工程处关闭其设于东耶路撒冷的多所学校。
国际法院在其咨询意见中主张,以色列作为占领国在国际法上负有 “无条件”义务,必须确保加沙平民人口能够不受阻碍获得人道救济,诸如食品、医疗用品和衣物。法院表示,这项义务适用于“联合国及其实体,包括透过联合国救济工程处提供的救济计画。”法院表示,由美国支持的加沙人道基金会负责营运的援助分发系统 “并未显著缓解情势。”人权观察指出,以色列当局不仅多次违背为巴勒斯坦平民提供援助的义务,还在加沙人道基金会分发点或其周围射杀数百名前往领取援助食品的巴勒斯坦人,后者足以构成战争罪行。
国际法院在咨询意见中强调,以色列“不得妨碍联合国履行职能,并且必须为联合国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提供一切协助”,尤其是救济工程处的工作。法院认定,以色列国会通过的两部新法 “直接导致联合国救济工程处在〔被占领土〕内或与之相关的运作受阻。” 法院并认定,以色列对联合国救济工程处缺乏公正性并与哈马斯有联系的指控并无根据。
法院并概述以色列对公正人道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的义务。尽管人权观察和其他组织不断报导巴勒斯坦人在被拘留期间遭受虐待的情况,以色列当局却自2023年10月至今拒绝国际红十字会视察拘留设施。
人权观察指出,以色列限制或阻止援助物资送达加沙巴勒斯坦民众,即是持续藐视国际法院就另一案件发出的具拘束力命令,该案是由南非依据联合国《灭绝种族罪公约》所提起。
2024年7月,国际法院曾在另一份咨询意见中认定,以色列长达数十年的占领是非法的,而且侵犯巴勒斯坦人的自决权。法院同时在这份意见书中认定,以色列应为其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隔离和其他严重暴行负责。
人权观察表示,各国政府应公开支持国际法院的意见,确保法院咨询意见所列出的各项义务得到履行。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救济工程处主任专员均对这份意见表示欢迎。
“若在停火后以色列仍不停止阻碍联合国救济工程处的运作,数百万巴勒斯坦人的苦难就不可能缓解,” 贾拉说。“各国政府应公开强烈反对以色列政府限制联合国救济工程处的举措,并为联合国救济工程处无可取代的工作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