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7月,中国教育部公布实施“童语同音计划”,首次强制规定全国各地幼儿园一律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普通话和汉字)作为教学和保育语言,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例外。
本报告分析中国法律与政策文件、学术研究与媒体报导,并访谈多名藏族人士和亲身了解藏族地区近况的学者,以探讨前述转变对西藏自治区和各藏族自治州县的藏族儿童、家庭与社区造成的后果。
2021年“童语同音计划”代表深刻的政策转变,但并非突然发生的断裂。相反,它是中国当局数十年来逐步扩大普通话教学,同时削弱藏语作为教学媒介地位的最后一环。随着时间推移,教育政策使普通话日益成为制度上的必要,藏语则被打落边缘或仅存象征作用。
2021年以后的最大差异在于,就连名义上实施双语教育的承诺也被抛弃。“童语同音计画”并未明文禁止在学前教育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但它从实务上终结了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少数民族自行决定各级学校教学语言的法律权限,从而实质上削弱了宪法对少数民族使用及发展自身语言自由的保障。
在藏族地区,2021年政策变动的影响受到多重且彼此相互强化的压力所加剧。这些压力包括政府更广泛地推动扩大学前教育入学,使得入读幼儿园在实际上愈来愈难以避免。此外,也包括幼儿园实施中文测验制度(似乎违背中国法律上有关学前教育应以游戏为基础的规定)、书面要求家长在家中用普通话与子女交谈,甚至有时还要求家长提供用普通话和子女对话的录像。综合起来,这些措施压迫并限制了家庭进行跨代语言文化传承的能力。
幼儿园中的语言政策与更广泛的政治及意识形态目标密切相关。 2021年的“童语同音计划”亦标志着中国民族政策数十年来的渐进转型走向加速改变的关键转折:从四十年前鼓励民族多样性,到如今要求少数民族“融入”中华民族。
藏族地区及全国各地幼儿园如今奉命灌输政治观念,包括儿童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祖国,认同自己是 “中华民族”一分子,歌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幼儿园不得在教学中涉及或包含任何宗教成分,因此即使在藏族地区也必须将藏传佛教及其习俗、节庆、知识或文化——即藏族文化与民族认同核心元素——排除在课程之外。
透过强制规定从教学到日常互动、照护及游戏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当局在幼儿通常建立母语能力的关键阶段,彻底重塑了他们的语言环境。现在,除了时数极少的地方语文课程之外,中国少数民族儿童可能在整个童年及青少年时期都无法体验母语教学。
政策已然见效,而且似乎正在加速发挥作用。近期造访藏区的藏族人士表示,年仅三、四岁的孩童在就读中文幼儿园后,很快就不再说藏语。语言流失还带来更广泛的文化后果,包括孩童与长辈沟通日益薄弱、家庭互动模式改变、宗教与文化知识传承受限,以及孩童之间逐渐滋生“藏语与藏族身份低人一等”的观念。虽然本报告聚焦于西藏,但报告中提到的许多现象并非藏族地区独有。
前述发展足以引发基于国际人权法的严重关切,包括侵犯儿童的语言、文化、受教育及家庭生活等权利,以及违反少数民族保障。同时,前述发展似乎也违背中国法律关于学前教育和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规定。综观本报告的研究结果,2021年之后的教育政策不仅可能导致语言随时间流失,而且正在积极重塑藏族社会的语言、文化和社会基础,使得藏语和藏族文化正面临着在仅一代人的时间内便可能消亡的危机。
人权观察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遵守《儿童权利公约》,确保少数民族儿童教育包含培养儿童尊重自身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停止在中国实施强制同化少数民族的政策。
西藏自治区政府应确保藏族儿童教育能培养儿童尊重自身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并使所有藏族儿童无论在幼儿园或其他各级学校都能学习和使用藏语。
各国政府应呼吁中国政府,遵照国际法及中国宪法明定,尊重少数民族以母语受教育的权利。
建议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确保少数民族儿童教育遵照《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培养儿童尊重自身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
- 停止强迫同化中国少数民族的政策。
- 重申少数民族享有母语教学教育的既有权利,并修订相关教育政策以确保这类权利得到保障。
- 通过立法,推翻那些将要求或促进少数民族学校实施母语教学的地方法规认定为非法或违宪的司法裁决。
- 确保学校在实施语言政策时以自愿与共识为基础,包括在修订过程中征询少数民族家长及学童的意见,并确保他们参与。
- 确保在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时,以教育目标而非政治目标为优先。
- 确保推动“民族团结”的措施不致侵犯基本的公民与文化权利,也不会限制公众讨论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和其他议题。
- 确保所有幼儿园教学和教材均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版本,并反映适合文化背景的内容。
- 确保被派驻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的教师都能接受适当培训,学习与派驻地区有关且适当的少数民族语言。
- 落实联合国各条约机构就教育问题提出的所有尚未执行的建议。
- 同意多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要求,准许他们访问藏族地区和各级藏族学校。
对西藏自治区政府
- 确保藏族儿童教育符合《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培养儿童尊重自身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
- 确保所有藏族儿童能在幼儿园及其他各级学校学习和使用藏语。
- 停止在西藏教育中推广或强迫实施“民族融合”措施,例如“混合班”以及强制增聘汉族教师。
- 确保儿童不会受到政治灌输或军事教育。
- 确保儿童学前教育纳入藏族文化传统与价值观,包括藏族节庆,并避免将中国传统与节庆误导呈现为藏族文化。
- 确保藏族家长有权选择双语幼儿园,或不送子女就读未提供藏语教学的幼儿园。
- 无条件释放因和平反对或批评国家教育政策而被拘留或起诉的藏族人士。
- 停止打压任何呼吁加强母语教育的活动或组织。允许公开讨论教育议题且不受报复威胁。
- 征询家长、社区和儿童的意见,以决定每一所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应使用及教授哪些语言。
- 除非经个别评估后认定就读寄宿幼儿园符合当事儿童的最佳利益,否则避免让儿童就读寄宿幼儿园。
对各国政府
- 呼吁中国政府及其代表遵守国际法和中国宪法规定,尊重少数民族以母语接受教育的权利。
- 呼吁中国政府按照多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要求,准许他们访问藏族地区,特别是当地学校和幼儿园。
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及其他联合国机构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应依照五十多位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的建议,设立一个公正且独立的联合国机制,以监测并逐年报告西藏、新疆、香港和中国的人权状况。
-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应公开敦促设立前述职位,并定期向人权理事会通报中国政府的人权侵犯。
-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应施压要求中国政府允许到西藏进行不受限制的访问,以便调查该地区母语教育受到的限制,包括寄宿幼儿园内的藏族儿童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