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以年龄为基础的劳动法律与政策对高龄劳工造成歧视,迫使他们从主要工作退休,转而从事低薪、高危险的工作。
- 社会保障不足又加剧这种薪资损失带来的困难,形成一个惩罚劳工变老的体制。
- 政府应废除60岁以上强制退休以及薪资高峰制度,并检讨再雇用与社会保障方案。
(首尔)-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报告指出,韩国以年龄为基础的劳动法律和政策对高龄劳工造成歧视。韩国的社会保障不完善又加剧这种薪资损失为高龄劳工带来的困难。
《惩罚变老:韩国以年龄为基础的政策与高龄劳工人权》报告全文72页, 内容说明三项以年龄为基础的法律和政策——年满60岁以上强制退休、 “薪资高峰制”和再雇用政策——如何损害高龄劳工,以及不完善的社会保障方案如何使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
“韩国为保护高龄劳工免于年龄歧视而制定的法律和政策,实际效果适得其反,” 人权观察老年人权利高级研究员布里吉特・斯利普(Bridget Sleap)说。“这些法规政策使高龄劳工丧失保住主要工作的机会,仅凭其年龄而削减薪资,并将其推向薪资较低、危险性较高的工作。政府应该停止惩罚劳工变老。”
2024年2月至9月,人权观察访问了34名韩国劳工,受访者的年龄介于42岁至72岁,分别任职于首尔地区的政府和民间机构。人权观察还咨询了41名韩国研究人员、工会职员、记者和非政府组织代表的意见,并检视适用全国的法律条文以及政府、学术界、劳工组织、媒体和国际机构发表的韩文和英文报告。
韩国法律明文禁止就业方面的年龄歧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暨老年人就业促进法》允许政府和民间机构雇主订定规则,不论劳工的职业技能高低,年满60岁以上即强制退休。政府机构和雇用劳工逾300人的大企业现已普遍采用强制退休年龄制度。
人权观察发现, “薪资高峰制”,即雇主可以在劳工届满强制退休年龄前三至五年调降其薪资的制度,不但造成财务和精神损伤,而且建立在年龄歧视的刻板印象基础上。这种制度还可能对其他财务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例如退休金提缴、遣散费和失业救济金。
一名59岁男性受访者被雇主要求在一年内强制退休。等他退休后,他的薪资将被调降到他55岁时的百分之52。他说: “这是歧视,因为我们的收入只因年龄就被削减,这是不合理的。”
人权观察发现,强制退休也会损害高龄劳工的精神健康和福祉。
一名59岁的护理师即将在年满60岁、入职36年时被强制退休,她表示: “我无法想像自己离开这个组织。那感觉像是独自站在狂风之中。”
根据国际人权法,基于被禁止的理由(例如年龄)而对人作出区别待遇,必须通过合理性测试(justification test)以确保这种区别待遇是为追求正当目的的相称且必要措施。但依照韩国法律,强制退休年龄并不须要理由,而且高龄劳工无法以歧视为由加以质疑。
人权观察发现,韩国以年龄为基础的法律和政策确实构成歧视。强制退休年龄和薪资高峰制的目标分别是让高龄劳工至少在60岁前保住主要工作,以及腾出资金雇用年轻劳工。然而,对高龄劳工却是弊大于利。
政府原本可以采用损害较轻的方法来达成目标,包括通过职业培训帮助高龄劳工提升技能,以及发给补助鼓励雇主聘用年轻劳工。尽管这些政策冲击到所有高龄劳工,但对女性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她们在职业生涯中很少有机会升上高级别、高薪并获得充足的储蓄与退休金。
根据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现行法律,韩国地方和中央政府有责任支持高龄劳工通过再雇用而返回原本的主要工作。然而这并不能解决问题,正如人权观察发现,现有的再雇用方案迫使高龄劳工转而从事薪资较低、危险性更高的工作。
根据官方统计,平均而言,60岁或更老劳工的收入还不到60岁以下劳工的百分之29。此外,再雇用高龄劳工的案例高度集中在年轻人不喜欢从事的低薪职业,例如警卫和看护。这样基于年龄的 “职业隔离”就是一种歧视。
人权观察表示,这些问题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且未达人权标准而雪上加霜。被强制60岁退休的人只能申请最长270天的失业救济金,却要再等最长五年,直到满65岁才有资格请领国民养老金或基本退休金。 2023年,全国年满60岁以上长者当中,只有百分之40领到国民养老金。
根据国际人权法,韩国有义务确保人人不分年龄皆能享有不受歧视、工作和社会保障的权利。韩国政府应废除年满60岁以上强制退休及薪资高峰制度。韩国政府也应检讨再雇用和社会保障方案,以确保老年人有平等权利获得公正、有利且有意义的就业机会,以及至少足以维持生活的薪资。
“韩国以年龄为基础的劳动法律和政策,歧视老年人和未来世代,” 斯利普说。“政府必须制定完整周延的反歧视法律以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年龄歧视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