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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黎智英审判是一场司法闹剧

《苹果日报》创办人与六名新闻从业员恐以莫须有罪名判处终身监禁

In this December 12, 2020 photo, Jimmy Lai, who founded the pro-democracy newspaper Apple Daily, is escorted by Correctional Services officers to a prison van before appearing in a court. © 2020 Kin Cheung/AP Photo

更新:高等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决定将案件押后到2023年9月25日开审。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香港当局应立即撤回对民主派报纸创办人黎智英的无理控罪,并无条件释放他和同案六名被告。黎智英案预定在2022年12月13日再次开庭。

香港当局声称已要求中国政府修改香港法律以禁止外国律师代理国安法案件,剥夺黎智英自行选择律师的权利,还威胁将他移送中国大陆,交由中国共产党直接控制的法院审理。他和已认罪的六名同案被告都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政府显然想把这位多年来拥有极大影响力的批评者判处重刑,甚至让他老死狱中,” 人权观察亚洲区副主任王松莲说。“有关当局应撤回对黎智英的莫须有检控,释放他和六名同案被告。”

黎智英现年75岁,是2020年6月中国在香港实施严苛的国家安全法以来,首位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的被告。黎智英被控三项勾结外国势力罪和一项煽动罪,控罪依据包括他本人在推特发文、主持专访节目以及他在《苹果日报》刊登的文章。

除了国安法案件,黎智英还因参加和平抗议活动分别在2021年4月、5月和12月以”未经批准集结” 罪被判监20个月。此外,他在2022年10月因为名下媒体公司被控违反租约而以两项”诈欺” 罪判监5年9个月。他从2021年4月起即在狱中服刑。

黎智英审判已出现一系列侵犯其公正审判权的重大污点:

  • 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2022年10月,香港高等法院同意黎智英申请由英国资深大律师欧文(Timothy Owen)代表出庭。律政司对此提出上诉,但遭上诉庭及终审法院驳回。香港特首李家超随即表示将向中国中央政府请求介入“解释” 香港《基本法》,以禁止国安法被告聘请外籍律师辩护。一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进而建议,若黎智英找不到香港律师代理,可将他的案件移交中国内地审理,此举将使被告失去几乎一切程序保障。
  • 长期审前羁押:港区国安法以不准保释为原则,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黎智英自2020年12月依国安法被羁押至今。国安法不论犯罪情节或性质一律不准保释的原则规定,违反香港普通法传统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者均透过《基本法》纳入香港法律框架,并体现于《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之下的有利保释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
  • 无陪审团审判:控方依据国安法指示黎智英案不设陪审团,违背高等法院刑事审判传统。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关于公正审判权的第32号一般性意见中表示,若“制订特殊的刑事诉讼程序或特别设立法庭或裁判所(例如无陪审团审判),以审判某类案件,则必须提出客观和合理的理由,证明有理由这样做。”
  • 指定法官:本案三名法官均由香港特首挑选,特首则是由中国政府挑选产生。

据报导,指控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 的证据包括他向各国政治人物请求关注的多则推特帖文、与时任美国国务卿会晤,以及在《苹果日报》数位平台主持一个专访各国政要的对谈节目。其他似是而非的证据还包括《苹果日报》发行英文版,以及他呼吁各国政府与政治人物支持2019年的香港反送中抗争、制裁侵犯人权的香港官员等。

控方指控,这些在2019年4月到2021年6月之间“与外部势力交流”的行为,尽管有部分发生在国安法未实施前,足以显示黎智英是“勾结外国势力”的“主谋”,用词显有求其重刑之意。然而,控方所列举的各项活动或言论均未涉及暴力或其他可能构成国际法公认犯罪的行为。

有关“煽动罪” 的证据,控方指称《苹果日报》在2019到2020年间刊发160篇文章,包括民主派议员和社运人士执笔的评论,其内容呼吁民众抗争、”煽动对警察仇恨” 和”倡导以暴力方法对抗中国中央政府” 。但控方具体以哪些文章证实前述指控,尚未明朗。

2022年11月,黎智英案六名共同被告承认与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 的罪名。这六人是:前《苹果日报》母公司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罗伟光、前执行总编林文宗、前英文版执行总编冯伟光、前社论主笔杨清奇。法庭尚未定下日期听取六人求情。其中数人将在黎智英案出庭作证并在该案审结后宣布判决。

“中国和香港政府联手操作阻挠外国律师代理国安法案件,将使国安法实施后突受重创的香港法治再次遭到打击,” 王松莲说。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预计将在12月下旬的下一次双月会议上对《基本法》进行“释法” ,尽管人大常委会仍未在12 月的议程中加入这项事务。若是如此,它将是自1997年香港主权从英国移交中国以来,人大常委会的第七次“释法” 。这七次释法中,有三次(2004年2016年2020年)侵蚀并最终结束了香港的半民主治理。 2016年的释法(人大常委会取消了两名支持香港独立人士的议员资格),以及这次即将做出的释法决定,均涉及中国政府直接干预香港正在审理的司法案件。

此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也将进一步损害香港律师的独立性,使政治案件的被告更难行使得到律师协助的权利。一些过去曾为被捕示威者辩护的香港律师在国安法实施后离开了香港。中国和香港当局公然骚扰香港大律师公会时任主席夏博义(Paul Harris),导致律师界人心惶惶。禁止国安法被告聘请外国律师将使他们很难找到香港律师愿意接办案件。被告可能被迫聘请符合北京要求的律师,甚或被移送内地、在中国政府控制的司法体系下受审。

人权观察表示,黎智英案的意义超乎香港之外。中国政府控制着国内所有华文媒体和网络。自2020年以来,中国和香港政府摧毁了香港盛极一时的独立新闻媒体,这些媒体几十年来经常对中国共产党提出严厉批评。香港警方搜查《苹果日报》和另一家富有影响力的媒体《立场新闻》,并导致它们倒闭;另有至少七家网站因惧怕打压而倒闭。现在,全球华语使用者已很难找到不受中国政府控制的独立华文资讯来源。

“各国政府应施压中国政府撤销对黎智英的所有指控,” 王松莲说。“中国政府对香港法治与新闻自由的攻击,构成对全球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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