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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sands of people attend a candlelight vigil for victim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brutal military crackdown in June 1989 on protesters in Beijing's Tiananmen Square at Victoria Park, Hong Kong, June 4, 2019. © AP Photo/Vincent Yu, File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两名长期为1989年六四屠杀受难者追求正义的社运人士罪名成立,香港当局应撤销这项侵犯被告言论与和平集会自由权的定罪。

2026年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邹幸彤(41岁)与李卓人(69岁)在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他们为过去每年主办六四烛光晚会、现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前干事。另一被告、亦为支联会前干事的何俊仁(74岁)已于1月就同一罪名认罪。三人可被判处最长10年监禁。

“六四晚会主办者被定罪,显示在香港公开表达悼念已经沦为犯罪,” 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伊莲・皮尔森(Elaine Pearson)说。“这些社运人士揭露了中国政府多么惧怕其暴行被人们记住,甚至把纪念也当成国家安全威胁。”

依据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是指藉由“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未经定义的“非法手段”试图“推翻”中国政府的行为。

法院裁断,支联会五大纲领之一的“结束一党专政”构成“推翻”中国政府的意图。

法院承认被告从未采用或鼓吹暴力以达上述目标;尽管如此,被告的主张违背中国宪法,因此仍构成“其他非法手段”。法院认为,中国宪法确立并保证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永久领导地位,“并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

法院并裁定,被告蓄意将1989年六四屠杀与2019年香港争取民主的抗议运动相提并论,借此 “挑起受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敌意”,进而 “侵蚀及破坏公众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心”。

辩方则主张,支联会呼吁“结束一党专政”是表达建设民主中国的愿景,而且支联会从未倡导任何具体执行方法——遑论非法手段——以实现这一目标。辩方并主张,被告只是在行使自己应享的言论自由权。

审讯期间,由政府指定的法官驳回邹幸彤(本身为大律师并为自己辩护)传召多名学者和社运人士出庭作证的要求,多次打断她对辩方证人的提问,并禁止辩方当庭展示有关六四屠杀的照片和影片。

在结案陈词中,邹幸彤痛斥本案审判的政治性质:“说出真相变成煽动仇恨⋯⋯问责限权变成违反宪法,还政于民则变成颠覆国家。”

法庭定于8月28日听取求情,之后将做出判刑。依照香港国安法第23条,若被认定犯罪“情节严重”,被告将面临5年至10年监禁,若“情节较轻”则为5年以下。

因为行使言论与和平集会自由权的行为而将个人起诉,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部公约透过香港实质宪法《基本法》纳入香港法律框架,并编入《香港权利法案条例》。香港的国家安全法制无法相容于这部公约所规定的人权保障。

邹幸彤的社交媒体帐号也在8月20日发文,描述她在押送出庭过程中被戴上整套高度拘束的锁扣系统——包括手铐、脚铐、腰链和牵引铁链——将她的全身关节锁定在不自然位置,造成持续疼痛和肌肉紧张。根据国际人权法,这种做法可能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自1990年起,支联会每年主办烛光晚会,纪念天安门和平民主运动和六四屠杀。六四晚会是香港民主运动的招牌活动,有时吸引数十万人参加。反观中国大陆,当局向来严禁六四纪念活动,中国政府既未曾追究行凶责任,也拒绝公布死难者详情或赔偿他们的家属。

香港保存六四屠杀记忆的独特角色,因为中国政府于2020年强行实施港区国安法而告终,中国政府并自此加速破坏香港曾经活跃的公民社会和基本自由。

香港当局先以新冠防疫为借口,禁止了2020年和2021年的六四晚会,又在2021年强迫支联会解散。自2020年起,当局每年都在6月4日前后大肆逮捕公开纪念六四的民众,并将其中一些人罗织判刑。

“数十年来,成千上万香港人挺身而出,声援在中国为争取自由牺牲生命的示威者,” 皮尔森说。“今天,世界各国政府必须挺身而出,声援向中国政府究责而受惩的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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