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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记者被剥夺医疗照护

阻止取得适当治疗属残忍、不人道待遇

(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当局应立即确保两名健康恶化的异议人士能立即取得适当医疗照护。狱中资深维权人士郭飞雄(49岁)和记者高瑜(72岁)恐正面临极大风险。

剥夺医疗照护足以构成残忍和不人道待遇,违反中国为缔约国之一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执意坐视政治犯在拘押期间染患重病──甚至死亡,将令中国官员日益声名狼藉,”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当局只有一种适当的应对方式,即是立即协助他们获得适当医疗照护,包括郭飞雄、高瑜和有此需求的所有其他囚犯。”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正在广东省阳春监狱服6年徒刑。2015年11月,遭羁押近两年后,郭被判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他的涉案行为是在2013年1月在敢言媒体《南方周末》报社门口示威抗议该报社论遭到审查,以及在其他八个城市组织他人以拍照上网方式参与类似的抗争。

郭飞雄的姊姊杨茂平4月26日到监狱会见时,郭飞雄说他近一年来断续便血或稀水样血便,并间断发生口腔和咽喉出血,4月7日住进监狱医院,4月19日大出血。她说他看起来苍白、消瘦且脚步不稳。他抱怨监狱官员不理会他进行相关身体检查的要求,而且把他关在一间窄小、拥挤且没有窗户的房间。

他的姊姊本身是医师,她担心郭飞雄的病情已十分严重,要求狱方将他送医接受必要检验,以便诊断治疗。但她表示,狱方官员对郭的病情漠不关心,说他若是晕倒便会马上送医。她担心弟弟有生命危险。

高瑜是资深记者,2015年4月被定罪判刑七年,罪名是泄露一份要求加强审查自由派言论的中共党内文件。11月,她以保外就医获释回到北京家中,但行动仍不自由,并受到警方严密监控。释放时,当局允诺给予她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但均未落实。因为被禁止撰稿,她目前没有收入,医药费成为极大负担。

高瑜长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慢性皮肤过敏和梅尼尔氏综合症(内耳失调导致晕眩和间歇性听力丧失)。最近体检发现她的淋巴结异常肿大,有发展为恶性肿瘤的可能。自2014年4月被拘捕以来,她的心脏病至少发作过四次。看守所起初只给她中药,直到即将出狱前才将她送医诊疗。2016年3月31日,城管突然闯入高瑜家中强拆“违建”,导致她的心脏病再次发作。她申请赴德国治病也遭当局拒绝。

高瑜自1980年代在官方通讯社展开记者生涯,后来成为国营《经济学周报》副主编,因报导及支持八九民运而于1989年6月至1990年8月入狱。1993到1999年,她再度因为“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入狱。当时她被控泄露中共高层决策内容,但该内容早已由香港媒体披露。

中国当局亦曾对其他在押异议人士剥夺适当医疗照护。草根维权人士曹顺利2014年3月在看守所昏迷而被转送医院约20天后死亡。她是在前往日内瓦参与2013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普遍定期审查的途中被捕,去世前她曾告诉律师,她患有肺结核与肝脏疾病,但当局一再拒绝让她接受适当治疗。

西藏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家属,2015年7月得到四川监狱告知他的死讯。他遭到构陷,并经过不符合国际最低标准的审判而入狱13年。在他过世前,曾多次传出他受到酷刑虐待、健康恶化的信息。

不让囚犯得到适当的医疗照护,违反《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健康权,而且中国已经批准该公约。2015年接受《禁止酷刑公约》审查时,中国这种拒绝提供照护导致在押人员死亡的行为普受批评。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曼德拉规则”)明定,为囚犯提供医疗照护是国家的义务,而且囚犯“应能免费获得必要的医疗照护服务,不因其法律地位而受歧视。”(规则24)此外:

所有囚犯应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尽速获得医药照顾。需要专科治疗或手术的囚犯,应被转送专门院所或平民医院。监所內的医院设施应具备适当的人员和设备,能为被送医的囚犯提供正确的治疗和照护。(规则27)

 “中国将和平的维权人士和记者判处重刑入狱,这已经够恶劣了,”理查森说。“现在连他们的医疗照护都要剥夺,甚至任其病重死亡,这种待遇实在不人道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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