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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当局不应阻挠和平抗议或其他和平表达方式。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预定在2014年8月31日正式宣布对香港政制改革的决定,预期这项宣布可能引发大规模抗议。

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将宣布对香港政制改革的决定。根据香港报章8月28日引述信息指出,决定草案包括严格筛选机制,实际上将排除中央政府不喜欢的候选人被提名参选特区行政长官。

“北京企图提出一个看似‘民主’却仍然由它全盘控制的选举程序,”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若此举引发港人激愤,北京应不致感到意外,而它也不该一错再错,阻止人民和平表达意见。”

该决定草案基本上将复制现存由亲北京人士占绝大多数且极不公正的特首选举委员会。参选人将必须得到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支持,才能成为特首直选的候选人。此一决定无异撕毁《基本法》──香港准宪法──第45条特首应经普选产生的承诺。

 “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的组织者表示,倘若常委会的最后决定实际上排除真正普选,他们将在8月31日发起抗议。组织者说,他们将依照香港法例为8月31日的抗议行动向警方申请许可。

另一场抗议预定9月1日举行,届时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席李飞将到香港说明常委会的决定。

占中运动表示,他们将与其他泛民主派团体合作,在九月份持续发起行动,并可能在九月某一时间举行大规模非暴力静坐示威,瘫痪香港政治和金融中心区的交通。在其宣言中,占中运动誓言一切行动都将遵循非暴力原则。

和平集会的权利明载于香港《人权法案》,以及《基本法》和《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适用于香港。这项权利的行使不应受到任何限制,除非是依据法律并在民主社会中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而有必要的限制。国际标准也要求执法官员尽可能避免使用武力,万一使用武力,必须是为了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且在当时情况下绝对必要,并应限于最低程度。

香港《基本法》第45条规定,特区首长──直到现在仍是由亲北京人士组成的委员会选出──最终将“由一个具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通过普选产生。”该法同时规定,在2007年之后,香港可以修改《基本法》以达上述目标。然而,中央和香港政府一再推迟履行这项承诺。2007年,中央政府拒绝在香港实施民主,并表示特首和立法会“可能”分别在2017和2020年实行普选。

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的时机,恰逢中央和香港政府正因其他事态发展而被质疑不尊重香港的基本人权与法治。

2014年8月28日,反贪机构廉政公署突然搜索媒体业主黎智英的住家,调查他对泛民主派议员的政治捐献。黎智英及其报刊素以批判香港和中国政府闻名,这种立场近年已相当罕见,因为许多香港新闻媒体都因言论审查日益紧缩而不敢批评中国。

廉署调查是因收到亲北京政治人物的检举,此前黎智英的电脑被骇客侵入,盗取其政治献金资料后泄露给媒体。黎智英的公司,壹传媒,曾向警方举报骇客攻击,但警方侦办进度不明。壹传媒过去还曾有工作人员遭到肢体攻击与恐吓

8月25日,澳门警方逮捕五名主办民间公投或称“市民意见调查”的人士,该调查模仿占中运动不久前在香港发动的公投。澳门警方关闭了全澳门五个投票站,指控主办单位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被捕五人事后已经获释。警方表示将持续调查此案,其中四人涉嫌违反个资保护法,另一人涉嫌拒不服从警方命令。

7月,支持占中的香港最知名独立媒体之一,《主场新闻》,宣告停刊。其经营者在公开信中表示自己感到“恐惧”,并提到来自中国的压力。

7月初,香港警方短暂拘留超过500人,因为他们参与或主持呼吁港府和中央实施真正普选的和平抗议。被拘留的抗议者被控不同罪名──大多数是参与、协助和组织“非法集会”。所有人事后都已获释。警方表示保留对组织者和领导人提出控告的权利。

“威胁恐吓不能浇熄香港民众对真正民主的渴望,只会让香港当局尊重和平表意权的信誉毁于一旦,”理查森说。“《基本法》承诺要扩大而非限缩民主,现在该是北京立即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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