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当局威胁、敲诈和拘押自军政府暴政下逃抵泰国避难的缅甸国民。
- 大多数缅甸国民只能以移驻劳工身分合法居留,但泰国政府近期对部分难民提供保护的措施却将他们排除在外。
- 泰国政府应为缅甸国民建立暂时保护制度。
(曼谷)-人权观察在今天发表的报告中指出,泰国当局威胁、敲诈和拘押自军政府暴政下逃抵泰国避难的缅甸国民。
这份48页报告,《 ‘我总是寝食难安’:缅甸国民在泰国被剥夺证明文件并敲诈勒索》,记录泰国警方经常拦停和讯问缅甸籍人士,并威胁若不行贿即予逮捕、拘留,对他们进行勒索。人权观察发现这种做法在靠近缅甸边境的美索(Mae Sot)镇特别盛行,当地人戏称缅甸国民是 “会走路的提款机”。平时担忧一旦被遣返将面临重大风险的缅甸国民,只能限制自己的行动,避免被警方和其他企图剥削他们的有关当局发现。
“逃离战乱、迫害和剥夺抵达泰国的缅甸国民,急需得到保护,”人权观察难民与移民权利研究员娜迪亚・哈德曼(Nadia Hardman)说。 “相反地,泰国拒绝让他们获得稳定的合法身分,有关当局还利用这个弱点来对他们敲诈勒索。”
自2021年2月缅甸军方政变至今,军政府在全国各地实施广泛暴行,有些行为足以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许多人为了躲避暴力、残害、经济崩溃和援助受阻,不得不逃往邻近国家。泰国境内现有超过四百万名缅甸国民,近半无合法身份文件。
2025年2月,人权观察对30位身处泰国的缅甸国民进行访谈。许多人实际上是国际法规定的难民,但他们未能获得难民认定,而且在泰国申请难民认定的途径受限。这些无证缅甸国民被迫在泰国自谋安全与生计,还要设法避免被送回缅甸承受压迫、冲突和人道危机。
受访者表示,泰国当局对他们施加各种恐吓与威胁,使他们深感在泰国受到排斥和剥削。泰国安全官员以一种准官方剥削制度进行敲诈勒索,即向设法申办证件或仅为避免逮捕的缅甸国民“出售”非正式的“警察卡”。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购买这种卡片的人,唯一的选择就是足不出户、自我软禁。
一名逃到美索镇的30岁缅甸记者说, “〔在美索〕最大的威胁就是警察。我很怕他们。⋯⋯我被〔警察〕拦下六次,其中三次我付钱给警察,他们才放我走。”
即使购买“警察卡”的人,也无法获得不被遣返的充分保障。泰国各地持续大批遣返缅甸国民,包括儿童,不顾他们回到缅甸可能面临风险。一名妇女表示,虽然她已为自己和12岁姪女交付贿款,泰国移民当局仍将她们二人逮捕,关押在拘留所九天,然后将她们送回缅甸。
接受人权观察访谈的缅甸国民,大多正在申请延长移驻劳工卡,即俗称“粉红卡”。这是缅甸国民能在泰国取得合法身分的主要证件,但必须有雇主协助移工办理申请手续。
泰国并非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或其1967年《议定书》的缔约国。泰国没有难民法或适用于所有国籍难民的正式庇护程序。作为替代,泰国政府于2023年推出一套新的国籍审查制度,允许一部分因恐惧受迫害而不能或不愿返回原籍国的人士循此制度请求保护。
尽管被称为朝向扩大国际保护迈出的一步,前述国籍审查制度及其实施办法却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特定国籍人士,包括来自缅甸、柬埔寨和老挝的移驻劳工。
据一些缅甸国民指出,无论是经过“合法化窗口”(泰国政府允许无证移工将其身分合法化的特定期限)延长移工身份,或是首次申请,他们都必须依赖仲介公司来完成手续,还要支付通常很高昂的费用来购买必备文件和办理琐碎流程。在人权观察检视的所有个案中,移工“粉红卡”上记载的雇主都不是真正雇主,而是捏造的人头。
尽管粉红卡可以提供不被逮捕、拘留和遣返的保障,但对于很可能是难民(但没有一套制度可供确认其难民身分)的人们而言,它并不是正确或适当的证件。
人权观察表示,泰国政府应立法制定承认难民地位并提供庇护的标准和程序,并应符合国际标准。难民地位应依据一致标准向所有国籍开放,其标准应符合国际上对难民的定义,应包含对逃避冲突人员的补充保护措施,并应允许难民就业。
在过渡期间,泰国应为缅甸国民制定暂时保护框架,正视成千上万逃离缅甸迫害或冲突的民众的迫切需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已多次重申不得强迫任何缅甸人返国:“必须允许逃离缅甸人士进入领土寻求庇护,并保护他们不被驱回。”
“泰国当局应采取符合国际标准的措施,为逃离缅甸人士提供有效保护,” 哈德曼说。“泰国政府应结束数百万无证缅甸国民遭受的剥削和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