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加强镇压异议,仅仅对政府政策或地方官员提出质疑或投诉就会受到处罚。
- 越南当局滥用刑法第331条 “危害国家利益罪” ,不仅用它来迫使知名社运人士噤声,而且用它来报复批评公共服务缺失或警察滥权的普通民众。
- 当局应立即停止有计画的镇压,释放所有因行使基本权利而被拘留或监禁人士。
(曼谷)-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报告指出,越南政府加强镇压异议,仅仅对政府政策或地方官员提出质疑或投诉就会受到处罚。
这份26页报告《‘我们迟早都要被抓’:越南滥用‘危害国家利益罪’起诉》记录越南政府日益频繁引用刑法第331条规定,打击一切利用社交媒体和其他工具公开表达各方面质疑——包括宗教自由、土地权利、原住民权利以及政府和共产党贪腐——的人士。当局应立即停止有计画的镇压,释放所有因行使基本权利而被拘留或监禁人士。
“越南当局滥用刑法第331条‘危害国家利益罪’,不仅用它来迫使知名社运人士和告密者噤声,而且用它来报复批评公共服务缺失或警察滥权的普通民众,” 人权观察亚洲区副主任派翠夏・戈斯曼(Patricia Gossman)说。“第331条已成越南政府钳制越南公民基本权利的便捷工具。”
人权观察检视了数十份越南法院文书、众多媒体报导和数百则社交媒体影片及贴文。从2018年到2025年2月,越南法院至少对124人以刑法331条定罪并判处重刑。相较于前一个六年期间(2011-2017)只有28人因触犯刑法331条前身而被定罪判刑,这一情况显然大幅增加。
以往,依这条法律被定罪的通常只有部落格作家或人权运动者:即政府试图令其噤声但尚不认为对共产党专政构成威胁的对象。这些人会被判处相对于国家安全犯罪更轻一些的其他罪刑
但人权观察发现,越南当局扩大331条的适用范围,更深入触及社会其他领域——超出(大多现已入狱的)人权和民主异议人士,而可涵盖所有公开表达不满的民众。其结果是,普通民众只要批评基层官员就可能被捕并判处七年以下徒刑。
根据331条被判刑的案例包括:
- 陶伯强(Dao Ba Cuong,音译)是一名钢铁业工人,2022年10月因其子遭警察拘留死亡而在家中发起抗议,并由家属将其抗议实况直播上网。陶伯强还常身穿丧家服装、手捧亡儿照片,走上街头抗议其子命案。 2023年12月,富安省法院将他判刑2年。
- 武氏金黄(Vu Thi Kim Hoang,音译)让她的伴侣阮太雄(Nguyen Thai Hung,音译)住在家中,用她的笔记电脑在社交媒体上讨论政治议题。 2022年11月,她因此受惩,遭同奈省法院判刑2年6个月,阮太雄则被判处4年监禁。
- 名明光(Danh Minh Quang,音译)是高棉族人,常在社交媒体上控诉高棉人受到歧视——包括新冠疫情期间被克扣援助——并倡导承认原住民族。 2024年2月,朔庄省法院将他判刑3年6个月。
- 黎明世(Le Minh The,音译)常在社交媒体上讨论各种社会政治议题,包括经济发展、贪腐、贫穷和土地权利。他曾因发表意见于2018-2020年入狱21个月。 2023年,他再度因批评当局被捕、定罪,判刑2年。黎明世的妹妹黎氏萍(Le Thi Binh,音译)也因 “发表、直播和转传” “诽谤国家政策的内容而于2020-2022年入狱两年。
人权观察指出,越南当局越来越多引用331条,是越南政府持续扩大打压异议人士但很少得到外界关注的一个方面。这种情形反映出越南政府——尽管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并跻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无法以符合人权和善治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
“越南的贸易伙伴经常忽略该国政府以经济发展和投资机会为借口,加强人权迫害,” 戈斯曼说。“国际捐助者和贸易伙伴应公开和私下施压越南,立即释放所有因在网上和平表达意见而被拘捕人士,并废除‘危害国家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