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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押律师、维权人士被剥夺基本权利

应释放18名不当被押九个月的人权倡导者

(纽约,2016年4月4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当局应立即释放并撤销控告18名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和维权人士,他们已被剥夺基本权利拘押九个月。依中国法律,检察机关必须在2016年4月8日至9日决定是否再次延长审前羁押。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王宇律师2015年7月09日在北京和其丈夫与同事一同遭到逮捕。 © 2014 路透社

这些在押人士被控莫须有的颠覆罪或煽动颠覆罪。此外,其中至少三人的部分审问过程被官方电视台播出。他们大多数都被禁止会见本人选择的律师,以致特别容易遭受拘押虐待。

“中国政府以编造的罪名起诉这18名人权倡导者,已使习近平主席崇尚法治的要求流于空谈,”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些在押人士被安上虚假罪名,以便剥夺对其至关重要的法律保障,使其无法会见家属和律师,遭到秘密拘押。”

人权观察指出,这些在押人员的正当程序权利一再遭到当局侵犯。

近几周以来,当局陆续通知多名在押人员家属委托的律师,说在押人员已解除对他们的委托,改为委托政府指派的律师。据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注组)指出,王宇、周世锋、李姝云、谢燕益、李和平、李和平助理赵威和高月、律师助理刘四新和维权人士胡石根、勾洪国等人的律师都已遭解除委托。关注组表示,当局并且拒绝让家属委托的律师当面与当事人核实此事。

李昱菡──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的着名人权律师王宇的辩护律师──表示,天津公安3月1日告诉她,王宇已对被控罪名“供认不讳”,并说她已同意将家属聘请的律师解任,改为委托另一位政府认可的律师。李昱菡要求会见当事人以核实此事,但被当局拒绝。

关注组亦报导,周世锋──其主持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是此次打压律师的首要目标──最近曾表示不会接受当局代他聘请的律师。

唯有彻底改革,中国司法体系才可能被人认真看待。
索菲・理查森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

3月5日,部分在押人员家属和其他维权人士共同发布公开信,呼吁全国人大──中国的橡皮图章国会──成立委员会调查此次打压行动。此后不久,在押人员赵威的母亲便遭到警方威胁,不准她继续和律师联络或奔走要求释放其女。

2015年7月9日到9月之间,中国警方逮捕全国各地约300名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和维权人士。虽然大部分都在被审问一、两天之后获释,但其中至少18人遭到“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形式的审前羁押允许警方将颠覆等特定犯罪的嫌疑人关押在秘密地点,断绝其与外界联络,最长可达六个月。六个月过后,嫌疑人若未被正式逮捕,即应予以释放。

1月初,就在六个月期限届满前几天,当局正式批捕这18人,其中11人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另有4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1人被控“帮助毁灭证据”,2人被控“寻衅滋事”。颠覆或煽动颠覆的罪名,对嫌疑人会见律师的机会造成严重限制,并可能判处重刑。批捕后,公安和检察机关可在两个月内进行调查并决定将他们释放或起诉。

在押人员的律师及家属纷纷要求说明案件情况,但只有三件获知在3月遭延长羁押。王全章、李和平和谢阳等在押律师的代理人获知,他们三人均被延押一个月。其他15人的案件则杳无信息。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56条规定,羁押以两个月为限,但可经检察院同意延长两次,第一次可延长一个月,第二次可延长两个月。他们下一次可能被延押的时间将在4月初。

人权观察严重关切这些案件中大量发生的程序违法,这种情形违反中国应尽的国际法义务,包括尊重公正审判、免受任意拘押、得到家属探视和自由选择律师等权利。中国政府应当修改刑事诉讼程序,确保嫌疑人在接受当局审问的每个阶段都能得到律师帮助,并将被捕人员应获释放或法官提审的时限缩短到48小时。在前述改革完成前,人权观察指出,所有嫌疑人都仍面临拘押虐待的风险。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应当保护人权不受侵犯,而非让当局更容易滥权虐待嫌疑人,”理查森说。“唯有彻底改革,中国司法体系才可能被人认真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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