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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当局以政治颠覆罪名正式逮捕至少11名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和维权人士,是对中国人权捍卫者空前严重的打击。当局应立即撤销控告并释放这11人,以及其他因政治原因被拘押的律师和人权倡导者。

中国警方在2015年7月9日到9月之间逮捕全国各地近300名人权律师、律师助理和维权人士。在打压行动开始六个月后,11人已被正式逮捕,三人取保释放,另有24人仍然下落不明。被正式逮捕者极可能遭起诉和定罪。

 “以颠覆罪正式逮捕这些人权律师,意味中国政府现在已将通过法律维护人权视同颠覆国家行为,”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次对法律职业的惊人攻击是为了震慑律师,吓阻他们代理与中共持不同意见的当事人。”

2015年7月以来被拘押者大多被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形式羁押候审,这种处分让警方得以将嫌疑人关押在秘密地点并断绝其一切对外联系,最长六个月。依据中国法律,大部分在押人员应在2016年1月9日前被正式逮捕或释放。

这11名遭正式逮捕者的家属在2016年1月8日到9日陆续收到警方的逮捕通知书。有7人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3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已遭正式逮捕的名单如下:

  • 周世锋,律师,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曾雇用多名律师从事人权工作。他以“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 王宇,锋锐所律师,以“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 王全章,锋锐所律师,以“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 李姝云,锋锐所实习律师,以“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 赵葳(又名考拉),北京人权律师李和平的助理,以“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 刘四新,锋锐所行政助理,以“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 胡石根,资深维权人士,以“煽动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 包龙军,公民法律代理人,正在申请实习律师,王宇之夫,以“煽动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 谢阳,湖南律师,以“煽动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
  • 谢燕益,北京律师,以“煽动颠覆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 高月,李和平助理,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被逮捕,现被关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三名取保释放的是锋锐所律师黄力群、锋锐所会计王芳和广州律师隋牧青。

 “颠覆国家政权罪”在中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视涉案情节轻重,被告若被定为“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处无期徒刑。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者,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举例而言,国内人权网站创建者黄琦于2000年因颠覆罪被判刑五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和为法轮功修练者辩护的着名律师高智晟,分别被判刑13年和3年。

没有公开可得的证据足以证明前述人士涉及任何形式的言论或行为,超出中国宪法或国际法对和平表达权利与结社自由的保护范围。

 “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3月正式掌权后,中国政府在他领导下对表达自由和法治发动全面攻击,”理查森说。

不仅拘押、监禁数百名维权人士、律师和其他被视为批评政府或中共的人员,当局还打压互联网与媒体,要求大学教师、党员和记者坚持“正确”思想的重要性和党的最高领导地位。此外,政府近期出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和多项国家安全立法均将异议人士视为威胁。

 “在法庭上代理当事人、公布案件情况并不触犯颠覆或任何犯罪,”理查森说。“相反地,中国政府才是在颠覆基本人权保障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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