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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中国共产党总书记
张德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邮编100805

亲爱的习总书记:
本人代表人权观察组织,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年度全体会议于3月5-13日在北京召开之际,谨致此函。人权观察是一个非政府组织,监测及报导全球近90国的人权状况。

过去十年,中国各地人民日益关注国家各方面政策,范围从任意拘押、到政治权利缺位、再到环境恶化。为了分享自己的观点,有些人在全国人大网站上留言,有些人用微博,还有些人在诸如〈零八宪章〉等文件上签名。很清楚地,中国公民盼望更直接地参与决定国家政策,而且愈来愈愿意大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过去,全国人大对所有党国提交的政策议案一律通过,但如果全国人大想要保住本身的正当性,就必须对公众特别关注的议题做出回应。

因此,我们敦促全国人大立即针对三项民众普遍支持改革的议题采取立法行动:一、废除一切形式的任意拘押;二、制定周延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三、立即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此外,人权观察呼吁全国人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开会期间发声批评政府的人士不受惩罚。

废除一切形式的任意拘押

最令人鼓舞的措施之一,是在2013年底废除了名为劳动教养的行政拘押制度。劳教所的囚犯不但被剥夺接受审判或司法程序的权利,其中许多──包括和平批评政府者和政府不容许的宗教信仰者等等──根本就只是因为他们的观点不见容于地方政府而被监禁。近年来,几件受瞩目的劳教案件激起公众普遍反对这项制度。

随著废除劳教的决定宣布,政府官员认识到该制度违反中国宪法,因为它让行政当局──公安机关──可以不经审判或法院同意就将人拘押。然而即便劳教已被废除,政府仍有其他几种行政拘押制度,同样具任意性且回避司法程序。例如收容教育和强制戒毒所,可以不经审判拘押涉嫌性工作和吸毒者。这些场所常发生强迫劳动和强迫戒治,两者皆严重侵犯人权。

人权观察也关注“双规”的实施──这是一种秘密的法外拘押制度,专门用于中国共产党成员,由党内的纪律委员会执行。数件官员遭双规期间死亡的大案,曝露出这种制度极易产生酷刑,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性反贪运动期间,许多案件均涉及党员。尽管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1月要求减少使用双规,官员犯罪案件应“尽快”移交检察机关调查,但没有任何公开可取得的资料足以证明改革措施确有进展。

中国各地为向上级政府申诉下级政府不当作为的上访人群,仍常被关进俗称“黑监狱”的秘密非法拘押场所。这些场所是由地方政府或受其雇用的私人保安公司管理。中国政府从未正式承认这些场所的存在,包括2009年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答询时。

全国人大应利用此次会期废除一切形式的任意拘押制度,制定关闭上述行政拘押场所的措施。司法机关──而非警察──应负责审酌起诉、定罪量刑及审查拘押合法性。涉案被告的权利必须受到维护,包括接受法院审理、获得自行选任的律师帮助以及其他所有公正审判的保障。

制定周延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家庭暴力在中国的严重情况正日渐获得正视。2013年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有四分之一的妇女曾遭家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另一项惊人统计数据则显示,故意杀人案件当中将近一成与家暴有关。

中国各地省级以下政府早在1996年就已陆续制定家暴防治法规,但许多地方的法规偏重一般原则,缺少能有效保护妇女避免家暴的具体规定。由于没有明确标准说明在何种条件下应启动调查和起诉,家暴案件鲜少获得调查起诉。即便这类案件进了法院,法官也倾向将家暴视为夫妻间争执,仅对加害者略施薄惩甚至不予处罚。若是受暴妇女以暴力反击加害人的案件,执法机关则常将她们控诉的受暴情节淡化,并且通常不会将其纳入考量以减轻罪责或刑度。

从2008年起,官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即建议全国人大起草一部防治家暴的特别法。第二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也做出相近承诺。但除了全国人大在2012年初宣布这项立法已纳入其工作计划之外,官方迄未透露该法的细节、时程或预计何时进行审议、公开徵求意见或制定通过。

作为数份保护妇女权利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家庭暴力及其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这些行动应包括:有效的法律措施,如刑事惩罚;民事救济和赔偿条款;预防措施,例如通过提供公共信息与教育活动改变对性别角色与地位的态度;以及保护措施,包括庇护、谘商、安置和支持服务等等。中国应制定一部完善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其内容应符合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立法手册(Handbook on Legislation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详载的良好范例。

立即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十五年前签署《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中国政府迄未将其批准。《公政公约》成员国有义务尊重、保护和确保基本权利与自由,包括保护公民免于拘押期间遭受不当对待和不公正审判,以及保障结社与言论自由权和政治自由权。

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表示要努力“为批准〔该公约〕创造条件”,但始终不提出时间表。2004年5月,总理温家宝曾说中国正准备“尽快”批准《公政公约》。但至今仍未见到明显进展。

国内外要求批准《公政公约》的压力近年日益升高。在2013年10月中国第二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查时,全球有数十个国家敦促中国政府批准该公约。一些中国公民也在近期集体发出呼吁,要求政府尽快批准。

人权观察要求中国政府向全国人大提议不带保留地批准《公政公约》,并将其列为优先事项,借以表明其促进国内人权保障的决心。

保障言论自由的措施

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访民前往北京,期望申诉他们的寃屈。其他人,包括维权人士和异见人士如天安母亲成员,则利用这个机会抗议人权侵犯并向政府问责。过去多年来,这些人每到全国人大开会期间总是饱受拘押、逮捕和骚扰。去年,您的政府对以和平方式公开批评国家政策与措施的人士发动了近年来最严厉的一波打压,从律师许志永到反贪运动者曹顺利等维权人士陆续遭到拘押和判刑。

人权观察敦促中国政府展现遵守宪法第35条和落实法治的决心,以确保没有人会被剥夺和平表达意见的自由,尤其是在这段期间。今年将是六四屠杀25周年,我们想不出有什么比允许表达自由更好的方式来开启抚平伤痕和为过去历史负责的起点。

我们期待来年能有机会与您和您的政府就上述各项及其他人权议题展开商讨。

诚挚地,

索菲・理查森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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