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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应撤销对“黑暗505”的检控

纳吉・拉萨克首相应准许和平抗议

(曼谷,2013年6月5日)-人权观察致函马来西亚总理纳吉・拉萨克(Najib Razak)表示,马国政府应停止检控参与选后抗议集会的维权人士和反对党人物。

至少6位被指组织“黑暗505(Blackout 505)”集会的人士,因未能在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已被依违反马来西亚2012年《和平集会法(Peaceful Assembly Act)》的罪名起诉。5月22日,在吉隆坡增江(Jinjang)警局前的一场烛光晚会上,警方又逮捕了18名和平示威者。

人权观察亚洲部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检控组织和平抗议活动的维权人士,等于是拿首相的承诺开玩笑。首相曾说,要建立一个尊重人权的马来西亚政府。马国政府应该撤销对6名维权人士的起诉,并且公开保证不再对和平抗议的组织者提出司法控告。”

“黑暗505”集会在雪兰峨、槟城、怡保、霹雳、森美兰、新山和马国其他地区都吸引了大批民众参加,目的是抗议该国5月大选的结果及竞选期间的违法疑案。这些示威活动的秩序良好,一般都被限制在有明确范围的空间或场所,例如体育馆和空地。

人权观察说,部分重要官员的说话,令人难以信赖马来西亚政府保障和平集会权利的承诺。

举例而言,内政部长阿末扎希(Ahmad Zahid Hamidi)向媒体表示,人民必须停止选后的集会,而且“如果他们还想继续,那他们将会付出代价。”吉隆坡总警长莫沙烈(Mohmad Salleh)则说,警方不能容许烛光晚会,“因为它只会造成社会不安。”

《和平集会法》关于10天前通知的规定违反国际人权标准,为保护公共集会和言论自由,这项规定和该法其他有问题的部分都应该加以修正。联合国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伊纳・吉埃(Maina Kai)在2013年4月提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表示,政府“不应将和平抗议视为一种威胁。”他特别指出事前通知的期间不宜过长,建议最多可要求在48小时前发出通知。

人权观察呼吁马来西亚有关当局放弃对“黑暗505”抗议组织者的检控,并且停止对其他组织者的骚扰和治安调查。马来西亚政府应该修正《和平集会法》及其他侵犯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的法律。

 “纳吉首相应该了解,5月大选相关争议的解决之道,首先要倾听反对者的意见──而非利用起诉阻止他们行使发声的权利,”罗柏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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