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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权观察组织今天说,中国政府今天宣布将在今年内“停止使用”恶名昭彰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在该制度遭到各界反感日增下,罕见的正面回应。人权观察同时呼吁,在迈出停用劳教制度的重要一步后,中国政府应再接再励将其彻底废除。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个决定若真能终结劳教制度,必将有助中国走向法治。长久以来,许多有勇气的维权人士和一般公民一直要求废除这种任意拘押的制度。”

据中国媒体报导,主管公检法系统的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月7日在一项会议中向与会官员宣布,中国政府将在2013年底前“停止使用”劳动教养制度。报导说,这项决定将在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这将使这种1950年代建立,由公安而非法院控制的行政拘留制度失效,甚至终止。根据官方统计,随时均有近16万人未经审判而监禁在全国约350个劳教场所中。

近年来,中国政府考虑建立新的拘押制度以取代劳动教养,但保留现行制度的关键特徴,例如维持在正式司法体系之外、由公安部控制,允许不经审判和正当法律程序的长期拘留等等。报导指出,修正后的制度将改变名称,规定最长的刑度,而且原则上会保障某些程序性的权利,例如允许律师协助。

对劳教制度的不满在近几个月迅速升高,特别是当它被用在上访陈情和上网表达意见者,其中之一是唐慧,2012年她为了被强暴的幼女向政府申诉却遭到劳教。2012年,一名负责司法改革的资深官员承认,“改革劳教制度”已有“共识”。政府近来的一些决策,如2012年将公安部长排除于政治局常委之外,反映出政府可能已意识到民间对安全部门不受制衡的不满。

大约在2012年夏天,当局宣布在四个城市进行劳教改革试点。除了名称改为“教育矫治”外,有关“改革”详情迄未公开。因此外界也无从得知,政府“停止使用”后,劳教制度将被改良、废除、或只是换个名字由另一种行政拘押制度取代。

在劳教制度下,只要经过公安局决定,可以将人关押并强迫劳动,最长达到四年。根据中国政府说法,该制度旨在通过劳动矫正吸毒、卖淫等轻微犯罪 。

人权观察则认为,这种拘押制度既没有“矫治”作用,又违反人权,因其剥夺被拘押人获得审判的权利,包括在独立法官前与证人对质并有律师协助的权利,以及将拘押决定送交独立司法机关审查或予以救济的权利。在实务上,该制度经常被警方滥用,惩罚人权捍卫者、上访申寃者和政治异议人士。被拘押人经常被强迫从事辛苦而危险的工作。他们每天被分配很难达成的工作分量,如果工作未能达标,或者被认为不服管教,有时可能遭到身体虐待、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人格的待遇、甚至酷刑。

人权观察要求中国政府彻底废除劳动教养,通过立法建立新的轻罪处罚制度,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国宪法及其国际人权义务。审判、定罪和科刑应由法院而非警察负责。个人遭到控诉时,有权得到法院审理、律师协助、以及一切其他公平审判的保障。

中国政府应考虑以其他措施处理轻微犯罪,例如强制社区服务。此外,中国政府应采取措施消除拘留所中的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待遇,并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

“仅靠擦脂抹粉或降低行政拘押的时间上限,无法去除劳教制度的严重弊端,反而将让问题愈陷愈深,”理查森说。“唯有彻底废除才是上策。新上任的习近平政府若想朝法治迈进,此其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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