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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塞尔) - 国际组织人权观察今天指出,欧洲联盟应要求中国对国际法下的各项人权义务负起责任,否则与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进行的人权对话,将会变得无关紧要。欧盟和中国将于2012年5月29日在布鲁塞尔举行欧盟 - 中国人权对话(EU-China human rights dialogue)。

人权观察欧盟倡导事务部主任罗特·莱克特(Lotte Leicht)说:“中国政府清楚了解,欧洲层面缺乏磋商人权问题的真正意愿,所以多年来一直和欧盟在这个问题上绕圈子,使这些对话的作用变得微不足道。普通的中国公民, 不顾政府的敌对态度,要求法治形成了主流诉求,但是欧洲并没有负起责任,要求北京履行国际义务和承诺。”

欧盟 - 中国人权对话通常一年举行两次,一轮在欧洲举行,第二轮则在北京。最后一次的对话,本预定在2011年底举行,不料被中国政府取消,部分原因显然是为了要使对话次数减至一年一次。

对话1995年发起,但因欧盟各国尚未制订共同战略应对中国人权状况而长期受阻。更何况,这些对话与外交方案、政策和欧盟-中国双边关系的其它关键问题——如贸易、投资和环境等等——尚缺密切联系。人权观察表示,无论是在具体的中国人权问题上,或中国是否遵从国际义务方面,这些对话始终未带来实质性的改善。

人权观察指出,各方应当在人权对话上,对问题表达关切、建议补救措施、表达对改革的期望、作出承诺、就可行的战略达成协定。有意义的对话,必能为实行改革立下基准。若无进展,则应在每一次的峰会,每一次的部长级会议上,由政府最高层公开磋商同样的议题及期望。人权观察再次敦促欧盟制订落实改革的基准。

才在不久前,法律维权人士陈光诚终逃脱软禁,此案成了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人权外交实例之一。山东籍的陈光诚被非法软禁在家中,出逃以后前往美国驻北京的大使馆寻求庇护,直至各方达成解决方案,获中国政府批准到美国修读法律。关于陈光诚的谈判,是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US-China Strategic and Economic Dialogue)前后及期间进行的;该对话是两国政府之间最重要的年度会议。尽管该事件带来了外交危机,对话继续进行,双方还称之为成功。

“陈光诚的事件证明,各国政府是可以一边积极商讨人权问题,一边继续发展双边关系中的其他课题,”莱克特说。“但是欧洲担心危害到和中国的经济关系,多年来把人权问题分开讨论,结果在两方面都失利。”

人权观察表示,欧盟应抓紧机会,以人权对话协助中国人权维护者免受系统性镇压。

欧盟应当特别留意下列事务:

  • 呼吁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所有只因和平行使基本权利(如言论、集会、结社和宗教等自由)而被判刑、拘留的人员。欧盟应公开重申呼吁,要求中国政府释放《零八宪章》起草者、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
  • 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活跃人士全家及支持者进行法外拘留,或以法外手段限制其合法权利。这些人包括刘霞、陈光诚家人及公共健康活跃人士胡佳全家,以及蒙古族活跃人士哈达全家;
  • 呼吁中国政府让近年因参与公益及维权案件而被取消执照的律师重新执业,并去除阻止他们执业的其他障碍;
  • 敦促中国政府确保不以公共或国家安全的名义,损害国际认同的人权;
  • 敦促中国政府与藏人代表立即开展有意义的对话,解决中国藏区内藏人不满的问题。

 “欧盟有机会在下一个星期,将这次对话转变成保护中国人权的工具,”莱克特说。“如果不这么做,会让人严重怀疑这个人权对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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