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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1年——中国一年的非法、政治动机所致的失踪事件

强迫失踪事件频繁 亟欲使日益主张人权的公众心惊胆战

2012122日(开罗)—国际组织人权观察在今天发表的年度报告中表示,中国政府使用非法的强迫失踪手段钳制异己,在其2011年破坏人权的众多不祥挫折中,仅为其中一个。报告还详述,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一项条款将有效地让在国际法律仍为严重犯罪的强迫失踪手段“合法化”。

由于中东阿拉伯之春起义引起中国领导层的惶恐不安,以及即将面临领导换届之初,这些事态发展促使政府将以更强硬的手段对待日益要求实现法制及尊重结社、信仰与言论自由的民众。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中国政府对批评人士的人权侵害急剧上升,同时还寻求以法律掩人耳目的途径——在此一惊人的警讯下,公民、批评政府人士及维权人士在未来一年的命运,很可能凶多吉少。在此刻,其他国家政府应该向北京表明,如果中国人权情况在2012年持续恶化,将直接影响到双边关系。”

20112月,中国安全机构抓捕了包括艾未未在内的几十位最直言不讳的批评人士,未经任何法律保障措施或司法程序,将之“失踪”几个星期。一些人释放后,讲述关押期间曾遭到睡眠剥夺、接连不断的讯问以及威胁。

单是在201112月内,中国政府就迫害了几位知名维权人士,表示政府对直言不讳的政治反对意见不予容忍。

  • 1229日:残障维权人士、前律师倪玉兰与先生董继勤寻衅滋事案在北京市西城区院开庭审理;倪玉兰也被控诈骗罪。开庭结果将择日宣判。
  • 1226日:贵阳中级法院判处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民运人士陈西10年徒刑。原因是陈西在各网站上发表文章批评中国一党制。
  •  1223日:民运人士陈卫曾撰写几篇关于宪法民主、公民社会及人权的文章,四川遂宁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判处9年徒刑。
  • 1216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突然收回对被失踪维权律师高智晟的缓刑判决,重新将他送入监狱服满3年刑期。2006年12月22日,高智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法院辩解声称,高智晟在缓刑期间多次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尽管高智晟自2010年以来显然一直处于被强迫失踪状态,应是被警方拘留着。

报告还详述了中国公民如何冒着相当的危险,以表达对侵权行为的不满。大众对政府提出的公众挑战中,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几十位中国公民前往山东省,试图探望遭到非法拘留的维权人士陈光诚。政治动机导致陈光诚被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徒刑,201099日刑期服满出狱后,一直与家人被非法软禁在家,据称还因不服从看守人员而惨遭毒打。陈光诚村子四周似乎由受到官方指示的便衣打手监控。前往探访陈光诚的人,有多位遭到拘留、殴打、被非法搜身以及个人物品被没收。公众又在2011年11月表现团结一致,当时数千名中国公民筹募了几千万元,帮助维权人士艾未未缴付北京地税局的240万美元罚稅。

尽管中国政府近年来对维权人士及公民社会活跃人士的打压广为人知,政府仍于20117月宣布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取得圆满成功。至于新一期的计划及其它改善权利保障、法治的口头承诺是否足以因应日益增长的公共愤慨情绪,至今尚不明确。中国每年预计发生约10多万“群体事件”或抗议事件,如今中国政府的“维稳”预算高于国防预算。

外国政府通常着重经济及安全议题,对中国内部的打压以及其对国际人权义务的违反行为甚少关注。在2011年里,美国、欧洲及联合国官员曾几次对某些事态发展表示关注,却迟迟未将这些问题引入更广泛双边关系中。也未以此作为与中国官员进行的所有高级别磋商时不可回避的议题。因此中国政府也未承受必须改进的重大压力。

 “每个与中国未来利害相关的国家政府,有责任以结束中国侵权行为为首要任务,而不只是为自己国内的政治观众处理问题,”理查森说。中国政府是否能成为可信赖的合作伙伴,从根本上取决于其对法治及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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