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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埃及党(Strong Egypt party)主席福图赫(Abd al-Moneim Abu al-Fotouh)出席新闻发布会,埃及开罗,2015年2月4日。 © 2015 路透社

(贝鲁特,2018年2月26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埃及当局从2018年1月下旬到2月实施一系列逮捕,对反对党的镇压显有升级趋势。曾于2012年参选总统的强大埃及党(Strong Egypt Party)主席福图赫(Abd al-Moneim Abu al-Fotouh),也是被捕人士之一。

加强镇压并滥用恐怖主义罪名起诉和平维权人士,反映埃及政府计划在预定3月26-28日举行的总统大选前压制批判言论。人权观察和其他13个人权组织已共同指出,此次大选“未达自由和公平选举的最起码要求。”

“福图赫被捕,显见埃及政府欲传达一个讯息,即在总统大选之前不容许发出批评塞西总统的声音,”人权观察中东与北非区主任莎拉・莉亚・惠特森(Sarah Leah Whitson)说。“选举本应激发政治辩论、反映人民意志,但塞西政府企图以铁腕镇压确保这种情况不会在埃及出现。”

福图赫被捕后,与该党其他15名成员一起被法院依据有问题的法律、且未经听证或正当程序即列入国内恐怖分子名单,理由是他们涉嫌和非法的穆斯林兄弟会(Muslim Brotherhood)联络。人权观察表示,埃及当局应撤回这种任意的恐怖分子指控,立刻释放福图赫和所有仅因表达批评意见或参加和平抗争而被捕的人士。

其他遭当局逮捕人士包括:强大埃及党副主席卡萨斯(Mohamed al-Qassas)、中道党(Al-Wasat Party)总书记塔拉耶特(Mohamed Abd al-Latif Talaat)、前中央审计署署长纪乃纳(Hesham Geneina)。他们都在羁押中。

据媒体报导,2月14日,安全部队突袭开罗近郊福图赫家中举行的政党会议,将他和其他六名党内领导人逮捕,后者已获释。

内政部于2月15日表示,前述警方逮捕行动获得最高国家安全检察署(Supreme State Security Prosecution)的“批准”,因有内政部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的“情报”指出,福图赫涉嫌在伦敦密会兄弟会成员并接受传媒采访,意图“制造混乱和不安”。声明并指出,据警方抄获文件显示,福图赫被指派的“任务”包括“如何动员群众”和“削弱国家的政治与法律正当性”。

福图赫的律师和家属分别表示,警方临检时并未出示搜索令或逮捕令。福图赫的儿子胡塞法(Houzaifa)告诉人权观察,他们家人曾和警方爆发“激烈对话”,因为他们拒绝警方未经法院许可迳行入户搜索。他说,警方和国安局离开时,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现年66岁的福图赫,从伦敦返国后数小时即遭逮捕,他在伦敦曾接受半岛电视台(Al Jazeera)、英国广播公司阿拉伯语频道(BBC Arabic)和阿拉比电视台(Al Araby TV)专访,对塞西有所批评,并号召抵制“缺乏竞争”的总统大选。他被国家安全检察署关在开罗托拉监狱(Tora Prison)15天,以“散播虚假新闻”和“领导非法团体”等罪名接受调查。据媒体报导,福图赫被羁押期间曾至少一度送医治疗。

内政部2月21日发布声明表示,该部在福图赫位于布海拉省(Beheira)的农庄查获六名通缉在案的穆斯林兄弟会成员以及三柄步枪。他的家属向人权观察表示,他名下并无农庄,而他太太虽然在布海拉省拥有一块土地,但自2013年起即由他人租用。家属并表示,他们对内政部查获的六人一无所知。

国家安全检察署于2月9日将他逮捕后,又以同样罪名将卡萨斯逮捕并拘押候审。

塔拉耶特于1月22日在自宅以涉嫌“煽动混乱”被捕,迄今仍由检方羁押。中道党于1月24日发出声明表示,塔拉耶特被捕时,“官方机关”曾向该党某领导人表示这是“误会”,并说“几个小时之内”就会释放塔拉耶特。该党声明表示将考虑暂停一切活动,因为“当前环境不利于开展政治工作。”

2月13日,纪乃纳遭军事检察官下令拘留接受调查,因其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前总参谋长山米・安南(Sami Anan)──宣布参选总统后亦遭逮捕拘留──持有军方将领在埃及2011年起义后涉及暴力事件的证据。纪乃纳并表示,他在几天前曾遭遇袭击,他认为这是“国家机关”暗中主使的一起“暗杀阴谋”。

发表这篇纪乃纳专访的《哈芬顿邮报》(Huffington Post)记者卫南(Motaaz Wednan)于2月17日被捕,并遭国家安全检察署以“散播虚假新闻”和“加入非法团体”等罪名下令拘留。他和卡萨斯都被当局关在斯柯比恩重刑犯监狱(Maximum-Security Scorpion Prison),人权观察曾记录该监狱的虐待和不人道拘押条件

2月20日,开罗南区刑事法庭下令将福图赫及其政党15名成员列入“恐怖分子名单”。依照2015年《恐怖组织法》(Terrorist Entities Law),刑事法庭只要得到检察官的通知,可不经正当程序或听证就把个人或组织列入该国恐怖分子名单。据媒体报导,检察官仅凭国安局指控他们“领导非法团体”就发出该项通知。列入名单的直接后果包括限制旅行、冻结财产、丧失政治权利和注销护照。

人权观察先前曾敦促埃及国会应废止该法,并要求检方取消以不实且歧视性的理由将数百名人士列为恐怖分子的决定。埃及2015年反恐法所处罚的活动,范围远超过联合国安理会2004年第1566号决议所列举的恐怖主义行为。该法并违背国际人权法基本原则之一,即法律条文必须明确且易于理解,以防遭任意滥用。指定程序不经听证亦不需提出具体证据,也违反正当程序的最起码要求。

人权观察已记录到国安局官员大量严重滥权行为,包括对政治犯的常规性酷刑,其实施地点通常在国安局各地办公室,这些办公室被当作使人强迫失踪的秘密拘押场所。

埃及压制批判言论和反对党的做法,不仅违反本国宪法,其中第65条保障人民思想和表意自由,第87条保障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同时也忽视埃及基于区域和国际人权条约,包括《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所负有的义务。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21、22和25条,以及《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第9、10、11和13条,言论、参政、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等权利应获保障。

“因为和平的抗争行动而逮捕其领袖,不但破坏法治,也可能导致国家更不稳定──埃及政府以维护稳定作为加强镇压的理由,其实是自相矛盾,” 惠特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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