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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4人大会议应推进改革、保障言论自由

全国人大应对任意拘押、家庭暴力、人权公约采取行动

(纽约,2014年3月4日)-人权观察今天发表致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及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的公开信,呼吁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推动各项重大但遭延迟的改革,并应确保公民不因在开会期间的发言而受惩罚。

人权观察要求全国人大立即针对公众普遍支持的三大议题采取立法行动:废除一切形式的任意拘押,制定周延法律终结家庭暴力,以及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掌握机遇,针对中国公众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拉近承诺与行动的差距,”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若舍此不为,将损及本身正当性,更加坐实人大不过是立法橡皮图章的观念。”

中国政府于1998年签署《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宣称要努力“为批准创造条件”已逾十年。近年来,国际和国内曾多次发出要求批准的呼声。在2013年10月中国接受普遍定期审查时,全球各地数十个国家也曾要求立刻批准。

根据官方宣布,全国人大自从2012年就将家庭暴力防治立法列入工作计划,但关于这项立法进度的信息甚少。家庭暴力估计影响中国四分之一妇女,近年来要求立法解决问题的呼声不仅来自民间,也来自中国国内法律专家和准官方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政府去年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显然已认识到由行政当局──警察──裁定拘押有违中国宪法。但中国政府并未取消其他许多同样可能侵权的行政拘押制度,包括收容教育和戒毒所,可不经审判就关押涉嫌性工作和吸毒的人士。中国政府还容许法外拘押的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用来调查党员的“双规”制度和用于访民的非法秘密“黑监狱”。全国人大应该在去年废除劳教的基础上再接再励,一举废除所有其他行政拘押制度,并宣布关闭所有拘押场所的措施。

人权观察也对过去在全国人大开会前、中、后拘押访民和维权人士的做法表示关切,并要求中国政府尊重中国宪法第35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与其压抑公民对国家政策的观点,中国政府应该利用这次机会与他们对话,”理查森说。“特别是在六四屠杀25周年前夕,中国政府至少可以做到允许人民在某些公共空间讨论这个悲剧事件以及中国当前其他重大人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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