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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02年8月2日电)人权观察在今天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中国政府禁止组织独立工会 使工人抗议火上加油。

这份题为“代价:中国东北地区的工潮”的五十页的报告,详细分析了3至5月间发生在东北三城市的工人运动以及政府对此的反应。

人权观察亚洲部华盛顿办公处主任Mike Jendrzejczyk指出:中国共产党正面临严重的两难境地:它声称它是保护工人的,然而工人却在大街上向它抗议。工人们要求有权组织他们自己的工会。他们要求有权参与讨论有关他们的工作和福利的决定。

工人的抗议运动时间持续之长超过了1989年以来的各次民主运动。 辽阳市被国营企业解雇的铁合金厂工人在持续十个星期期间陆续上街游行。在大庆,下岗的采油工人面对公安干警的强大压力,至少六十余名工人被拘留二十四小时至两星期。在抚顺,成千上万的矿工和附近地区的工人阻断公路及铁路直至他们得到有限的补贴。

四名辽阳工人领袖于2002年3月30日被起诉。他们在四年时间里带头向地方当局反映工人的诉求。姚福信、庞庆祥、肖云良和王兆明的罪名是:非法集会、游行和抗议,他们可能被处五年徒刑。这四名工人已被拘禁五个月之久,在此期间他们很少或甚至没有和家人及律师见面。

在全中国,曾对工人允诺终身职业及退休生活保障的国营企业现在或裁员,或关闭。许多工人,有些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的,遭欠薪数月并失去了养老金、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Jendrzejczyk说,这些工人控告政府的伪善行径。虽然中国宪法称工人是国家的主人,但政府却像对待囚犯般地对待工人。

中国法律禁止工人独立组织起来,只准许一个组织----在国家政权控制之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存在,只有它能合法地代表工人。全总从也不对法令和规则说一个不字,却一贯例行公事地为当局拘捕独立工运积极分子的行径辩护。

人权观察发现中国政府对三地抗议运动的反映还比较克制,部份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工潮会威胁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而当局怕过于强烈的镇压将会引起更大范围的反弹。但是中国当局处理抗议运动的行动,是违反了人民组织、言论和集会自由的基本权利。当局拒绝发给示威的许可证,以减薪威胁在职职工及其家属参加示威集会,并限制媒体进入出事地区。公安人员用武力袭击抗议者,拘捕大批示威职工,进行短期囚禁,直至他们答应不再抗议才同意释放他们。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地释放为争取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进行和平示威而被拘留的积极分子。这一紧急呼吁适用于今年在东北的示威者,也适用于1989年、1992年以及1997—1998年等历次民主运动中被捕的工会活动积极份子,也适用于因向广大中国观众及国际社会揭露工人境遇而被囚禁的人们。

中国还必须履行它于2001年认可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义务。中国曾声明实施第八(1)(a)条必须与中国工会法一致,而这一法律正是剥夺工人组织独立工会的权利的法律。

作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中国有义务遵守该组织的核心原则,包括结社自由及集体提出条件及要求的权利。人权观察呼吁所有中国的贸易伙伴以及所有与中国进行有关人权问题双边会谈的政府向北京施加压力,要求国际劳工组织协助改革中国的劳工政策,使其与国际结社自由的准则一致。

人权观察进一步吁请所有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对试图组织他们自己的工会、对工作条件进行和平抗议以及罢工的工人,不要执行中国当局歧视、开除他们的要求。

题为“代价:中国东北地区的工潮”的报告可在因特网上取得,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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