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经济发展影响的地区,信息是保护居民健康与生计的关键。因此,马拉维最近宣布削减国家人权委员会百分之10的预算,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该委员会在落实新法,保障每一个马拉维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方面,具有关键作用。
现年52岁,育有5名子女的卢西亚,就是期待政府实现这一权利的民众之一。她生活在马拉维的一座农村,附近搬来了一家采煤企业。
“我压根不了解什么是采矿,直到那些机器开进来,” 她说。“他们什么信息也没告知我们,就开始挖地了。”
当我在马拉维北部卡龙加(Karonga)地区为人权观察进行调研,撰写关于采矿对人权影响的报告时,我曾访谈许多像卢西亚一样,靠著种植木薯、玉米和稻米养活家庭的农村女性。
政府从未告诉她们,矿场的污染是否会影响农田,或她们该怎样保护孩子们的健康。政府在当地做了几次水质检测,但从不让她们知道结果。
关于水质和土壤污染的信息,对于保障健康、水、食物和健康环境等权利至关重要。对于居住在马拉维采矿地带,面临风险日益增高的贫民和农村居民而言更是如此。
但是,虽然穆塔里卡(Peter Mutharika)总统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签署《信息获取法》,人民却还是很难获取他们迫切需要的信息。
马拉维国家人权委员会是为维护全民权利而创设的独立机关,负责监测政府落实《信息获取法》的情况,该法赋予每一位马拉维公民从政府获取信息的权利。
这部新法的实施日期已数度顺延。现在,负责监督该法实施的国家人权委员会又被砍掉1.85亿马拉维克瓦查(约25.5万美元)的预算,对乡村矿区居民而言是一大打击。
谈到卡龙加居民,我们还发现部分家户遭到企业移地安置,但对他们失去的住房、农田和土地没有给予足够的补偿金。业者违背政府的要求,并未事前告知这些家庭──尤其是家中妇女──有关迁移程序和补偿条件等信息。
马拉维的采掘行业尚在起步阶段。政府和投资方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尊重人权,尽可能降低对社区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潜在危害。
早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就已承认,获取环境信息、公共参与自然资源决策和获得司法救济均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近来,联合国人权和环境专家也指出,基于表意自由权,政府有义务向公众提供环境信息。
为这些区域的居民提供信息的工作,将随著马拉维追求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加。去年11月,一位矿业部官员曾呼吁扩大投资采矿事业以促进发展。他同时要求媒体“多做报导”,包括负面消息。“作为政府,我们会分析这些信息,研议政府如何介入,确保错误不会重复发生,” 他说。
数名部委官员曾公开承认,他们并未主动提供信息,让社区了解采矿的风险。有些官员表示,政府基本上依靠业者自律,而这种做法既违反马拉维的国际人权法义务,也经过非洲南部各邻国的经验证明它将带来灾祸。
如果马拉维政府真心要通过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就必须加倍努力落实《信息获取法》。马拉维国家人权委员会必须获得充足经费,发挥监督新法实施的作用。马拉维非政府组织正在呼吁为这项新增工作通过特别预算。
政府还应当确保基层社区得到所需信息,善用新法条文。如此方能对马拉维的发展捐助国送出正确讯号,捐助国则应当支持相关措施,使弱势社区的权利得以实现。
凯莎琳娜・劳尔现任人权观察环境与人权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