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应立即释放5名被中国拘押的朝鲜难民,并同意不将他们遣返朝鲜,以免他们面临重大危险。人权观察今天致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敦促中国保护这5位难民,允许他们前往第三国以求安全。
逃往国外的朝鲜人士一旦遭到强迫遣返,极可能遭受酷刑、性暴力和性虐待、劳改营监禁或公开处决,因此,根据国际法,他们属于必须加以紧急保护的难民。
“中国不应强迫这5位难民返回朝鲜。众所皆知,朝鲜政府一向严酷迫害被遣返人士,手段包括酷刑、性暴力、强迫劳动和长期监禁在该国惨无人道的集中营,”人权观察亚洲区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北京应履行联合国难民公约赋予的义务,释放这5位难民,准许他们前往第三国获得安全保障。”
上周末,中国政府官员在中国东北辽宁省渖阳市逮捕这群难民。其中三人的“林”姓(化名)亲戚是现居韩国的朝鲜人。6月16日,林女士接到其兄弟用朝鲜黑市购得的中国手机打来电话,说他已带著他们的母亲和一位表亲渡过鸭绿江到达中国境内。他背著虚弱不良于行的母亲逃亡,但在山上迷路急需援助。林女士的家人在途中断粮,她的兄弟最后因为疲劳和饥饿陷入昏迷。
林女士后来联系上某人,为这几位难民送去食物和必需品,并带他们下山。据林女士告知人权观察,她在数日后一度和家人通上电话,当时那人正协助这群难民搭车离开。此后她便与家人失联。
6月21日,林女士由当地友人得知,她的家人和其他难民在吉林省延吉市遭中国军方捕获。6月22日,她听说当局将把她的家人送往延吉西南方70公里的和龙市。
中国向来将朝鲜人士视为非法“经济移民”,依据1986年签定的中朝边界议定书予以遣返。然而,不论朝鲜人士逃离本国的动机为何,只要被遣返几乎必然受到极端残酷的对待。因此,国际法一律将其视为“就地难民(refugees sur place)”,即因离国后的情况而成为难民。
中国做为1951年联合国难民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以及1984年反酷刑公约的缔约国,当难民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时,负有不予遣返的义务。另外依据习惯国际法,中国也负有同样义务。强迫朝鲜人回国即构成推回(refoulement),意谓将人送回其可能面临严重人权侵犯的领土。许多中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都禁止这种行为。
根据人权观察对曾遭中国遣返的朝鲜人所进行的访问,所有擅自离境的国民在返国后都会遭到朝鲜政府严厉惩罚。
2010年,朝鲜人民保安部出台法规,将叛逃列入“叛国罪”,最重可处死刑。据2013年以后逃出或持续与国内保持联系的朝鲜人告知人权观察,凡被中国遣返的朝鲜人都被判处重刑。在逃往韩国途中被捕者,可能被判刑7到15年,关进教化所(一般矫正机构)或管理所(政治犯集中营),甚至可能被处决。
朝鲜人可能因为非法居留中国而被判处两年强迫劳动,关进普通监狱。一名曾任职朝鲜国安单位(保卫部)负责在边境接收被中国遣返朝鲜人员的前高级官员向人权观察表示,每一名被遣返人员都会遭到官员刑讯逼供,调查他们在中国的藏匿地点、联系对象和所作所 为。
林女士仍特别担忧家人的情况,因为她的父亲也曾在2010年遭警方拘捕并强迫失踪。凡是有人被捕后下落、开庭日期或判决结果都音信全无,亲友便会认为该人员已被送进政治犯集中营(管理所)。林女士担心,由于她父亲的情况,她的家人也将消失在管理所中。
朝鲜政治犯集中营的特征是系统性虐待,且条件通常极为恶劣,包括口粮稀少濒临饥饿、几乎毫无医疗照护、缺乏适当住房与衣物和经常性的不当对待,例如警卫性侵与虐待,以及草率处决。根据朝鲜前政治犯和狱警的说法,集中营的死亡率极高。普通监狱的囚犯同样也面临强迫劳动、粮食与药品短缺以及警卫的频繁虐待。
2014年联合国朝鲜人权问题调查委员会发现,朝鲜当局“广泛且有系统打击被视为威胁[该国]政治制度与领导人的群体...俾将该群体孤立于外在世界”,逃脱者因此成为打击目标。该委员会并发现,各种危害人类罪行,包括酷刑、处决、奴役与性暴力,都被施加在由中国强迫遣返朝鲜的囚犯和其他人士。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停止遣返朝鲜人士,允许联合国难民机构行使保护人员的职责。中国应为朝鲜难民提供政治庇护,让他们到第三国获得安置,或允许他们通过中国领土时不必担心被捕或强迫遣返。
2016年12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连续第三年将朝鲜人权情势列入讨论议程,将其视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之一。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决议,加强联合国关于起诉朝鲜政府普遍人权罪行的策略评估与研议工作。
“绝不能粉饰太平:只要这些人被强迫回到朝鲜,他们的生命安全必有危险,” 罗柏森说。“全世界正拭目以待,看北京是要履行义务保护这五位难民,还是要做朝鲜侵权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