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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5年9月24日)─人权观察今天表示,香港政府应当撤回对和平抗议人士的控告,并就其关于2014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雨伞运动”争取民主抗议活动的处置展开彻底调查。

香港学生领袖周永康于2014年12月11日在行政大楼外遭警方带走。 © 2014 路透社

港府还应该重新启动政制改革,实现港人选举和被选举特区行政首长的平等权利。

“在香港人民发动史无前例的民主抗争一年后,香港政府仍然剥夺他们这项基本权利,并对组织和平抗议运动的学生领袖进行追诉,”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种做法令人质疑港府是否信守国际人权标准。”

雨伞运动是香港史上最长的示威活动,其间和平抗议人士占领了旺角、金钟和铜锣湾等地的通衢要道。这场以和平收场的抗议活动,呼吁实现香港人民真正的普选权利,该权利受到香港《基本法》明文保障。

尽管香港拥有独立司法体系和专业警队,但北京对这些机构的干预,及其对参政、言论和集会权利的限制,已日渐引发疑虑。2015年7月,中国在新出台的《国家安全法》中首度规定香港人民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令长期抵制国安立法的香港居民感到忧虑。

今年9月,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发表长篇讲话,在香港引发强烈震憾。张晓明,受到中央政府和香港共同指派的特区首长负有双重责任,“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他进一步指出,香港“不实行三权分立”,而且“三权分立制度...不可能完全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联办日益扮演对香港本地事务发言的重要角色,而前述讲话普遍被解读为北京意图通过特首强化对香港的管治,包括原本保留为特区自治的事务在内。

“香港人民走上街头,不仅为了争取民主权利,同时也表达出对珍贵的自主权遭到侵夺的警觉,”理查森说。“香港政府有权力抵制北京越权,继续维护香港依法保障人权的制度不至屈服于政治压力。”
 

针对抗议者、警察和反抗议者的控告

“雨伞运动”相关被捕人士近千名,大部分是要求民主的抗议者。他们被控的罪名包括“非法集会”、“妨碍执法”、“袭警”和/或“藐视法庭”,但多数迅速获释,迄今仅160人被起诉,其中大约三成以“袭警”、“刑事毁损”、“非法集会”等罪名定罪。许多案件均因法官认为警方指控抗议者的陈述“前后矛盾”或“不可靠”而予以驳回。2014年9月“占领”行动初始时,法院曾命令警方释放三名学生领袖,包括被以“非法集会”罪名拘留的黄之锋,认为他们遭到“不合理的长时间扣押”。

2015年8月,当局宣布以“非法集会”和“煽动他人参加非法集会”的罪名控告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最高可判监五年。

对抗议人士的检控部分基于香港《公安条例》,该法例规定30人以上示威活动的发起人必须提前七天通知警局,并且取得政府发给的“不反对通知书”,才能举办活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批评该法例对基本权利“可能导致过度限制”,人权观察也已要求香港政府修改这项不符合集会自由国际标准的法例。

警方内部监察机构,投诉及内部调查科(投诉科),负责“监督所有外部或内部投诉警队成员案件的调查和妥善处置”。投诉科表示,在2014年9月到2015年3月之间,共收到2,427件涉及雨伞运动的投诉案;该单位仅将其中150件投诉案呈报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警监会)。案件减少的原因包括重覆投诉,以及被投诉科认为不是来自“第一手报导”。投诉内容包括指控警方攻击和滥用权力。在这150件投诉案中,警监会只对16件启动调查,理由是投诉人撤回或联系不上。迄今,只有被录像证明殴打抗议人士曾健超的几名警员被逮捕。另一名被拍摄在旺角无故殴打抗议人士的警官朱经纬,则因投诉科与警监会无法达成共识而迟未受到刑事控告。若双方持续争执,案件将可能送交特首梁振英裁决。

至少有五案、六人已因伤害或攻击民主抗争人士和一名记者而被定罪,罪案分别发生在旺角和金钟。

不过,被定罪者似未涉及10月3日在旺角和铜锣湾攻击抗议群众的事件,当时有一群不明男性,其中有些蒙面,持续攻击抗议人士长达数小时,警方却袖手旁观。抗议人士和视频片段显示,警员纵放伤人嫌犯离开现场,没有登记他们的资料或逮捕他们。虽然警方曾于10月4日宣布逮捕19名具黑帮背景的嫌疑犯,这些人似乎没有被起诉或定罪。

对抗议活动的处置未经彻底调查

香港保安局局长表示,对于警察不当行为和暴力攻击抗议人士的个案,循正常机制调查即已足够。正如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2013年结论性意见中指出,警监会缺乏充分权限和独立性,仅有“监督和审查投诉警察课活动的咨询和监督职能”,而且成员都属政治任命,由行政长官遴选。人权事务委员会建议香港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建立一个充分独立的机制”,有权对关于警方滥权行为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由于缺少制衡警察的充分独立机关,人权观察重申其先前提出的呼吁,就港府对雨伞运动抗议的处置展开独立且彻底的调查。人权观察的纪录指出,警方多次滥用武力,有时没有预先警告,导致抗议人士受伤。人权观察也注意到许多举报,指警方似乎默许2014年10月3日发生在旺角和金钟一带攻击抗议群众的行为。

香港大学在2015年3月进行的一份民调显示,公众对警监会的信心跌至历史低点,主要因为民众认为该机构无法针对警方在占领行动期间遭到的投诉做出有效回应。根据另一份民调,民众对香港警队的满意度在2014到2015年也持续滑落。

“除非港府下令彻底调查对抗议活动的处置,警方的信誉污點将在未来多年难以恢复,”理查森说。

民主前景暗淡

北京拒绝实现香港市民真普选的权利,已造成持续的政治冷漠。2015年6月,香港的半民主立法机关否决了港府提出并受到北京支持的特首选举改革方案。此后,中央政府仍然坚持此一特首选举架构为唯一方案──该方案扩大投票权,但由北京主导的提名委员会按其喜好筛选候选人。

2014年8月31日,中国全国人大做出决定,宣布前述筛选候选人的架构,并否决2016年立法会直选的政制改革方案。该决定并以特首选举框架为立法会改革的前提,意即在前者未获解决之前,立法会也不可能民主化。

为了重启香港选制改革进程,行政长官必须先向北京提出报告,说明推动民主化的必要性。立法会也可以通过新法案,反映港人对充分保障政治权利的持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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