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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周,中美两国即将在北京召开新一回合反恐对话。表面上,两国表达出的意愿相当良善:以促进和平、发展经济和其他方式,合力打击恐怖活动。

然而,我们看不出这次对话将对以反恐之名行侵犯人权之实的问题给予适当关注。

各国政府均负有维护公共秩序及遏止犯罪的义务。但中国将和平异议视同威胁国家安全,执意将许多这类事件上纲 为“恐怖主义”的趋势,令人感到忧虑。在此次对话中,美国恐将冒上为中国这种作法背书的危险。

一名特警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周边道路戒备,2013年10月31日。   © 2013 路透社

自从双边反恐对话在2014年骤然恢复以后,中国原本带有问题的反恐策略显已更趋强硬。实例包括:重拾毛泽东时代的群众公审手段;在走过场的司法程序之前就利用国营媒体将人贴上恐怖分子标签;以及用“分裂国家罪”将著名维族经济学者及和平异议人士伊力哈木・土赫提判处无期徒刑。截至2014年底,以恐怖主义或分裂主义罪名遭中国司法机关定罪者已逾700人,其审判程序均为黑箱──中国刑事诉讼法剥夺恐怖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辩护权利,包括限制他们会见家属和律师,并可将他们羁押在秘密地点长达数月。

2015年1月,北京发布的反恐法草案赋予国家更大权力,却缺少适当问责以及保障被告权利的规定。7月,中国当局施压泰国政府,将100多名因违规入境被拘留的少数民族人士强制驱逐出境,不顾他们显将遭受刑事惩罚的事实。这群人乘坐的飞机著陆不久,中国国营媒体就发布他们被戴上头套和手铐的照片,说他们全是“恐怖活动分子”。

美国的反恐纪录,包括对国内人士的可疑检控,已使奥巴马政府在海外推动人权的努力大打折扣。在中国和恐怖主义问题上,美国的立场极其摇摆。2014年11月,奥巴马总统竟在接受新华社书面专访

时呼应北京说法,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组织(“东伊运”)威胁中国安全,即便该组织是否存在尚有争议。他在专访中强调,双边合作将“取决于中国在国内采取的行动”,但未能指出应该采取何种具体措施,也没有提到任何一位遭中国以反恐名义侵權囚禁的人士。美国官员则表示,中国的侵权做法阻碍两国扩大反恐合作。

既然如此,中美反恐对话还能发挥什么效用?美国几乎没有理由继续推动这项对话,除非中国先采取某些有意义的步骤,包括公布检控信息,大幅修改反恐法草案,确保恐怖犯罪嫌疑人能自行选任律师,允许媒体前往“恐怖攻击”现场自由采访,以及停止追捕出逃难民。当中国的反恐立法和实践正走上错误方向,举行正式对话只能得到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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