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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罗毕)-人权观察今天公开致函调停者指出,任何和平协定必然包括追究重大罪行的法律责任,南苏丹和平谈判也应在此基础上进行。人权观察表示,调停者应确保违反国际法的重大罪犯不能得到特赦。

和谈预定于2014年6月9日在埃塞俄比亚(Ethiopia,或译衣索比亚)阿迪斯阿贝巴召开,由东非区域组织,发展问题政府间机构(Intergovernmental Authority on Development,简称IGAD),负责调停。

“导致南苏丹冲突中惨重罪行的根源,在于这场漫长战争期间各种残暴罪行的责任未受追究,”人权观察非洲部主任丹尼尔・贝克勒(Daniel Bekele)说。“调停者必须斩除旧恶,确保特赦重罪不会排上议程。”

南苏丹冲突自2013年12月中旬掀起于首都朱巴,现已蔓延全国大部分地区。2014年1月23日,冲突双方在和谈初期签定的停止敌对协定再度被打破。IGAD曾在协定签署后派出观察小组到南苏丹各地监测暂停敌对协定的落实情况。

人权观察自2013年12 月至今的研究发现,双方部队都曾犯下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和人道法的罪行,包括战争罪和涉嫌违反危害人类罪。平民常常因为族群身分饱受攻击,包括血腥屠杀。双方部队也都涉及大规模劫掠和毁坏平民财产,包括攸关人命的许多医疗和人道设施,后者是受战争法保护不得攻击的目标。

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2014年5月发布报告指出,有“合理根据相信政府和反对阵营双方部队都曾犯下危害人类罪行。”

国际法明确要求重大罪行须受司法追究。多项国际条约,包括南苏丹已批准的1949年《日内瓦公约》,都规定冲突各方必须确保触犯重大罪行者受到检控。联合国和非洲人权与民族权委员会均已发布指导原则,禁止和平协定给予重罪特赦。

人权观察过去廿年在世界各国获得的经验显示,没有正义的和平
常导致暴力反复循环。苏丹地区的重大罪行从未受到追究,包括2005年结束长期内战的《全面和平协定》,最后导致南苏丹独立建国。内战罪行记忆犹新,加上缺乏问责,为当前危机火上加油。

相对地,公平可信地起诉重大罪行,有助建立法治威信。

“和谈必须正视受害者的需要,以及正义对南苏丹长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性,”贝克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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