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鲁特)-伊朗司法机关应撤销对在一支音乐录影带中舞蹈的七名年轻人的检控,并停止对他们及其家人的一切诉讼和骚扰。当局在2014年5月21日准许七人中的六人取保获释,此前一天,当局安排七名嫌犯在电视上“白自认罪”并为他们在录影带中演出的角色表示痛悔。
伊朗警方在这支音乐录影带上传YouTube并大受欢迎数周后逮捕了四名男性和三名女性,因为他们在影片中随著菲瑞・威廉斯(Pharrell Williams)演唱的流行歌曲“快乐(Happy)”表演舞蹈。这支影片收录许多年轻人在各种公共或私人场所独舞或群舞的画面,背景显然在伊朗首都德黑兰。影片中的女性没有穿戴头巾(hejab)──穆斯林妇女在公共场所必须用这种头巾或披肩遮住头发。公开舞蹈或其录像,尤其是男女共舞,一般是不允许的。当局仍未释放被指控执导该YouTube影片的萨森・索雷曼尼(Sassan Soleimani)。
“通过音乐和舞蹈表现自我不是犯罪,”中东和北非部主任萨拉・李・维特森(Sarah Leah Whitson)说。“伊朗司法机关不应加以检控。”
5月20日,国营电视台节目播出六名脸部被打马赛克的年轻男女,指称他们曾出现在该YouTube影片中。节目中,这些年轻人说他们无意将影片公开播放,他们是受骗参与演出。大德黑兰区警察指挥官侯塞因・沙耶丁尼亚(Hossein Sajedinia)在该节目中表示,当局在该影片上传后几小时内就找到这六人并予逮捕,但此一说法似与事实不符,因有报导指出当局是在该影片首次上传网络数周后才抓到他们。该警官警告伊朗年轻人不得参与类似活动,并扬言若有其他人制作这种影片将同样遭到安全部队逮捕。
因该影片被捕后获取保释放者包括芮哈妮・塔拉瓦提(Reyhaneh Taravati)和阿夫辛・索拉比(Afshin Sohrabi)。其馀四人仅知部分姓名(或艺名)为“妮达(Neda)”、“巴迪亚(Bardia)”、“若汉姆(Roham)”和“SPDH”。
这些年轻人是否遭到起诉尚不确定,不过由他们取保获释看来,当局可能考虑予以检控。伊朗当局过去曾援引各种道德和网络犯罪法条处罚参与伊斯兰教法认为不道德或不允许的活动。违反相关法规可被处以罚金、徒刑或鞭刑。
此次逮捕前,伊朗总统哈桑・鲁哈尼(Hassan Rouhani)才刚发言支持放宽国内的互联网自由,政府各部门之间显然也对当局应侦办和审查互联网的范围有所争议。5月21日当局释放这群年轻人当天,一个与总统办公室有关的推特帐号管理员转推了一则2013年6月的推特,内容说:“快乐是我国人民的权利。我们不该对产生于喜悦的行动太过严厉。”
YouTube和脸书(Facebook)在伊朗都受到屏蔽,但数以百万计的伊朗人仍利用代理服务器和其他翻墙技术浏览各种被屏蔽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