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4年4月2日)-人权观察今天指出,中国政府应该公正调查广东省茂名市环保抗争中警方显然使用过当武力的问题。数百位茂名居民于2014年3月30日到31日示威游行,反对在当地兴建化学工厂,遭到警方镇压,导致数十人伤亡。
这些茂名居民抗议市政府计划兴建一座生产有毒化学物质芳烃(paraxylene,简称PX)的工厂。张贴在社交媒体的一些照片显示,有数人显然失去意识躺在血泊中。另外一些照片则显示身著镇暴装备的警员脚踢手无寸铁的抗议民众,并且用警棍殴击他们的头部。抗争行动直到3月31日晚间仍在持续。
“根据目击者说法和照片,警方可能使用不成比例的武力对付茂名示威群众,”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当局应迅速调查这些指控,将应负责任者移送法办。”
茂名市政府3月31日发布声明,指这次环保抗争“属严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声明说示威者没有依据1989年《集会游行示威法》(简称《集会游行法》)的规定申请许可。市政府还说,因为抗议人士向政府大楼丢掷石块和水瓶,警方才采取行动,但未造成任何人员死亡。官方媒体和社交网站上流传的照片和视频显示,有些公共设施遭到损毁,并有车辆被翻覆。
人权观察说,中国政府显然对茂名抗争的相关新闻与信息进行审查。张贴在社交媒体上的照片和文章均遭删除。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对此事件全然噤声,仅播报政府当局发布的简短声明和视频画面。
4月1日,广东省会广州市有数百人游行示威,反对此一化学工厂兴建项目。民众同时呼吁当局公开信息,就社交媒体上未经证实的茂名抗争伤亡报导提出说明。据媒体报导,有些广州抗议人士遭到警方拘留。人权观察表示,广州和其他地方的警察机关只应对真正威胁公共秩序的行为使用必要且合乎比例的武力。
中央和地方政府当局都应尊重抗议人士的言论和集会自由权。人权观察指出,尽管中国宪法保障人民集会的权利,但《集会游行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实际上剥夺了这项权利。提出申请的民众通常无法获得许可,反而遭到报复。
中国当局应该遵守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其中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应该尽可能使用非暴力手段,最后才能诉诸武力。在不可避免合法使用武力时,当局应有所克制并衡量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所要达到的合法目的而行事。执法官员不得对他人使用火器,“除非为了自卫或保卫他人免遭迫在眉睫的死亡或重伤威胁”。
根据人权观察纪录,中国安全部队过去曾在西藏和新疆使用过当武力对付抗议群众,包括故意的残暴手段和发射实弹。
据官方统计,中国每年发生数百起环保抗争。过去几年,类似的PX化学工厂扩建项目曾因大规模和平示威而遭到废止或搁置,例如2011年在大连和2006年在厦门。
人权观察表示,中国政府不应再同过去类似事件发生之后采取一样的手段,在茂名进行政治打压。这种打压通常包括任意逮捕和检控、广泛的新闻和信息审查、对记者和媒体下禁令和把和平与暴力抗争者混为一谈。这些回应方式经常见于规模或影响力较大的抗争行动之后,例如2011年的乌坎事件,以及2013年抗议《南方周末》言论审查的示威。
“李克强总理曾宣称要‘向污染宣战’,”理查森说,“但当公民展现他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时,却好像被当成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