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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4年1月26日)-人权观察今天指出,中国知名权利倡导者许志永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四年,是用来浇息大众反贪情绪的借口。

许案开庭的新闻,和境外媒体报导高层领导人及亲属设离岸帐户持有不明财富同样遭审查屏蔽。

许志永今年40岁,因打出新公民运动旗号,组织反对贪腐与教育歧视的非暴力抗议而闻名。中国法院已在上周开庭审判另外两位新公民运动维权人士,包括赵常青和侯欣。丁家喜、李蔚、袁冬和张宝成则预定于1月27日出庭受审。

另有三人已于12月受审,但仍未宣判。

“一个温和的批评者,仅仅反映公众对贪腐的普遍不满,竟被判处重刑,可见中国直到今天仍难以容忍异议,”人权观察亚洲部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习近平曾将打击贪腐做为担任国家主席的施政主轴,但当普通公民提出同样诉求,却被关进监狱。这种伪善做法对国家主席发动的反贪运动是一大嘲讽。”

许志永从2013年4月起即被软禁,7月16日被警方拘留,8月2日被正式逮捕。警方于12月4日将许案移送检方。

许志永于2014年1月2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罪名是“组织”和“煽动”在教育部门外和其他地点的扰乱行为。起诉书说,抗议者们“抗拒、阻碍”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的警员执法,还说他们“张打横幅、肆意喧闹”造成“严重混乱”。由于许志永“〔犯罪〕情节严重”且是“首要分子”,被判刑四年。该罪名最高可判处五年徒刑。

对他的庭审在一间很小的法庭进行,只有两名家属获准进入听审。所有媒体都被挡在庭外。一群各国外交官员获准进入法庭大厦,但仍无法出席旁听。

为抗议程序不公,许志永和律师在庭审中保持沉默。许在庭上发表最后陈述,但只念了十分钟就被打断。法院外,许志永的支持者们被带走并短暂关押,外国记者也遭警察推搡。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文件指示各级法院采取措施减少司法不公。法院判决不得受到“维稳压力”影响,审判必须向大众公开,并确保辩方有权对证人质证。许案审判的实况证明这些指导意见并未落实。

“如果法院剥夺被告最基本的公正审判权利,例如公开审判或传讯证人,中国民众怎能建立对司法的信心?”亚当斯说。

起诉新公民运动成员和其他和平批评者,是近年来最大一波打压维权人士行动的一部分。过去一年,中国政府发动了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处罚公开举报贪腐的公民和新闻记者,并扩大国家安全威胁的范围,延伸到互联网和没有明确定义的“文化威胁”等等。

“新领导班子不但没有像习近平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而对巩固权力更感兴趣,”亚当斯说。“用走过场的审判对付批评人士,根本和习近平自己宣称的改革议程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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