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3年6月10日)-十几位反贪腐维权人士,因参与或组织呼吁政府官员公示财产的示威活动,于3月下旬到5月下旬之间陆续在北京和江西省被捕。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中国律师之友(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前线人权捍卫者(Front Line Defenders)、人权观察和独立中文笔会今天联合表示,中国政府应该释放反贪维权人士,取消对他们的所有指控。
自5月7日起,这15人中已有10人遭到正式逮捕,这表示他们很可能将被起诉和定罪。这15人被指控的罪名包括“非法集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扰乱社会秩序”和“敲诈勒索”。煽动颠覆罪最高可处15年有期徒刑,其他罪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习近平要求严惩贪腐,被赞美为新政,但普通人民向公众表达同样诉求,却被政府视为颠覆行为。打击贪污、追求法治,必须依赖对言论和集会自由的尊重,而非打压这些权利。”
3月31日,警方在北京逮捕4名维权人士:新闻工作者侯欣、证券经纪人袁冬、退休人员张宝成和巴士司机转为发明家的马新立。
以上4人是因为在北京西城区西单文化广场拉开写着“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贪官裸官不杜绝,中国梦只能是白日梦”等标语的横幅,而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逮捕。会计师王永红继而于4月14日在北京拉横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他在次日晚间以“扰乱社会秩序”遭到拘捕。接下来几天,北京当局陆续抓捕被怀疑参与或组织这项行动的维权人士,包括法律学者孙含会、作家赵常青、律师丁家喜、维权人士李蔚和齐月英。除齐月英被控“敲诈勒索”,其馀均以“非法集会”罪名拘留。
5月7日开始,除侯欣取保候审外,9位维权人士──张宝成、马新立、袁冬、赵常青、丁家喜、齐月英、李蔚、王永红和孙含会──陆续遭到正式逮捕。齐月英现被关在朝阳区看守所,其他人被关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据部分被告的律师透露,警方曾就“财产公示运动”对他们进行讯问。
4月22日,一群维权人士在江西省新余市示威,声援被捕的北京维权人士和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全国行动。4月27日,江西警方拘捕其中部分人士。其中5位──刘萍、魏中平、李思华、李学梅和邹桂琴──仍然在押。刘萍已依“非法集会”遭正式逮捕,李思华和魏中平则依“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遭到拘留。李学梅和邹桂琴的具体罪名还不清楚。据信他们都被关在新余市看守所。
虽然中国宪法第35条保障公民的集会权利,但1989年《集会游行示威法》(简称《集会法》)和1992年制定的实施条例,包含了一系列限制规定,实际上造成公民难以行使这项权利。根据这些规定,所有示威活动必须得到警方批准;然而,实际上中国警方很少批准公开抗议,尤其是可能涉及批评政府者。在某些情况下,申请示威的民众不仅得不到批准,还会因为申请示威而遭到骚扰或拘留。
自从2013年3月实际掌权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将打击贪腐作为施政重点之一。最近,他显然将目标定在查禁奢华饮宴等炫耀财富的行为,导致包括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在内的几名政府高官遭到撤职。
然而,中国维权人士和部分公民则发起行动要求政府加强反贪,敦促政府通过法律强制官员公开财产。2012年12月,一群知识分子发表一封呼吁中共中央委员公示财产的公开信,得到7千多人签名支持。维权人士并且到全国各地拉横幅、派传单,号召民众加入这个组织松散的“财产公示运动”。
中国各地维权人士已对在北京和江西被捕的人士展开声援。一些律师组成律师团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上海和北京的上访者也集体拉横幅呼吁释放被捕人士。一群参与财产公示运动的知名维权人士向中国政府发出公开信,呼吁政府释放维权人士,落实财产公示政府。
“我们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所有仅因和平行使言论和集会自由而被关押的维权人士,撤销对他们的控告,”前线人权捍卫者副执行长安德鲁・安德森(Andrew Anderson)说。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陈家伟,总干事
中国律师之友(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
伊莉莎白・维克里(Elisabeth Wickeri),执行长
前线人权捍卫者(Front Line Defenders)
吉姆・卢兰(Jim Loughran),联络部主任
人权观察
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中国部主任
独立中文笔会
潘嘉伟,常务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