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 在致中国外交部的信函中,国际组织人权观察称,2012年8月底中国政府强迫至少4千名克钦族难民返回缅甸北部的战乱地区,这违背了国际法。
中国政府在实施强迫驱回之前,并未向自称是难民的克钦人提供确定难民身份的程序。反而中国政府草率断言克钦人不是难民,并继续阻绝联合国难民署给予他们援助。同时中方还毫无根据地宣称缅政府和克钦独立军在克钦邦发生的冲突已“平息”。
“中方非但不尊重国际法中关于难民的相关条款,中国政府似乎还试图改写这些条文。”难民部门主任比尔•菲力克说“鉴于中国将在未来几年内建立自己的确定难民身份的程序,国际标准亟需得到捍卫,而不是被忽略。”
人权观察敦促中国政府遵守国际法,确保克钦族难民不会被强迫驱回缅甸,并向他们开放人道主义援助通道。中方政府还须允许由联合国难民署来确定难民身份,或设立符合国际法的自行评估程序。
背景
缅甸军队和克钦独立军于2011年6月在缅甸北部克钦邦,中国投建的一处水电大坝附近爆发敌对行动。此一战斗结束了缅甸和克钦独立组织之间长达17年的停火协议,并导致超过7万5千名克钦人流离失所。缅甸军队迫使成千上万的平民离开家园,逃往缅境内克钦独立组织或政府控制的地区以及中国。人权观察已纪录在案:自2011年6月起缅军开始对克钦村庄进行袭击,把村庄夷为平地并抢夺财物。缅甸士兵在进行审问时威胁虐待平民、强奸克钦族妇女、使用杀伤人员地雷、以及在前线强征劳动力,其中包括年仅14岁的儿童。
流离失所的克钦人在缅甸和中国都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人权观察在去年记录了几起中国当局驱回难民(强迫返回)的案例,包括两次中国政府勒令估约300名克钦难民返回缅甸。自战争开始以来,中国当局屡次将寻求庇护的克钦人拒之于边境之外,并强迫他们返回战乱地区。
人权观察之所以认为2011年6月以来进入中国的克钦人可被称为“难民”,是由于他们都是因克钦邦的军事冲突和人权侵犯而逃离故土的,回到克钦邦将对他们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中国是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的缔约国,另外还签署了其他国际人权条约,包括禁止成员国“以任何手段”强迫难民返回那些由于他们的“种族、宗教信仰、国籍以及持特定社会和政治观点”会对他们的“生命和自由”产生威胁的地方。不驱回原则是对难民进行保护的基础,这也是中国对难民所具有的法律义务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