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周日在国庆日电视演说中宣布,他的政府决定进行修法,不再将成年男性之间的合意性行为列为刑事犯罪。 1938年制定的《刑事法第377A条》是英国殖民时期留下的法律,与不歧视、隐私和免于任意逮捕拘禁等权利有所牴触。同样的殖民时期法条至少还存在另外67个国家。
《第377A条》在新加坡造成对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LGBT)人士的污名与歧视。近年来,LGBT权利倡导人士及其支持者不遗余力在法庭上加以挑战。在2022年2月的一宗案件中,新加坡上诉法院裁定不得依该法条起诉自愿参与私人性活动的同性伴侣。
总理李显龙的谈话显示改革在望。 2007年当国会就《377A条》进行辩论时,李显龙承认“同性恋者是我们社会的一分子。他们是我们的亲人朋友。” 但他没有进一步支持废除。该法条于2007年获得保留,即使并不积极执行,反映当时缺乏社会支持。
新加坡LGBT人士继续在校园、职场和医疗场所受到歧视。
现在,15年后,李显龙有意在他主政下废除该法。但在宣布这项消息时,他又说要“以可控和谨慎的方式废除《377A条》”,他并解释说,政府将同时提出宪法修正案,以防现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定义在未来受到法庭挑战。
对此,新加坡23个非政府组织共同表示,“政府的任何立法或修宪措施,若将LGBTQ+人士视为次等公民,都将令人遗憾。”
李显龙在周日演说中表示,他希望同性恋者可以“过自己的人生,参与我们的社区,为新加坡作出充分贡献。” 未来几个月,新加坡政府应该主动接触LGBT权利倡导人士,确保相关法律改革达到前述目标。
废除《377A条》是新加坡迈出的关键一步,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才能终结这个国家对LGBT人士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