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当局应为七年前报导家乡抗议事件判刑21年西藏导游之死负责。
贡却津巴(Kunchok Jinpa),51岁,2021年2月6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一所医院过世,他在不到三个月前自监狱送医,当时并未通知家属。当地信息源表示,他死前因脑出血而全身瘫痪。
“贡却津巴之死是又一起藏人遭不当判刑后死于虐待的丑恶案例,”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实施任意拘禁、酷刑虐待并造成囚犯死亡的中国有关当局应当被追究责任。”
贡却津巴自2013年被捕后即下落不明。新消息指出,当局于2013年11月8日逮捕贡却津巴,未予家属通知,其后以泄露国家秘密将他定罪,因为他将家乡环保议题及其他抗争信息传给外国媒体。他被判处21年监禁,是同一罪名罕见的重刑,有关他受审和判决的信息从未公布,直到现在才为海外获知。
当局于2020年11月将他从监狱——据信位于拉萨附近的聂当乡——转送到市区一所医院。家属在1月29日得知他正在接受急救。数名家属赶往医院为他输血,但无法与他会面。 2月6日,他在医院过世。
贡却津巴原籍那曲市(原那曲乡)比如县恰则乡第5村,位于拉萨市以北约300公里处。 2013年10月,地方官员要求家家户户悬挂中国国旗引发村民多次和平抗议,比如县数百名藏人因此被捕,贡却津巴据报即为其中之一。
他据信曾通过社交媒体或直接为海外藏文媒体提供信息,包括2013年5月反对圣山纳拉赞巴(Naklha Dzamba)采矿项目的抗议活动及被捕人员名单。
据其流亡同乡报导,他的微信帐号在2013年4月发出最后一则留言,内容说:“我现在来到河边。有一群人在背后监视我,一定是来逮捕我的。就算要抓我,我也不怕,就算把我杀了,我绝不后悔。只是我以后不能再给大家报告了。如果我不再发消息,那就代表我被捕了。”
根据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标准,所有拘押期间死亡的案件都应对死亡的“情况和原因进行即时、公正和有效的调查。”
正如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指出,由于在拘押情况下推定国家负有责任,而且政府负有保障及尊重生命权的义务,政府必须积极举证以排除国家推定责任。若提不出足以排除责任的证据,政府便有义务对死者家属提供赔偿。
中国政府本身也有关于在押人员死亡的处理规定。该规定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死因调查,包括封存、查看有关监室的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在押人员、医生和相关民警等等。
贡却津巴的父亲名叫索南旺登(Sonam Wangden)、母亲名叫培拉(Pelha),儿时曾在比如县贡萨寺(Choekor Jampaling)出家为僧。 1989年10月,他经由尼泊尔抵达印度德拉敦(Dehra Dun),在流亡海外的藏传佛教直贡噶举派强久林(Changchubling)佛学院研习约18个月。
从1991年4月直到1996年毕业,他以俗家身分在喜马偕尔邦素嘉(Suja)地区西藏流亡社区学校学习。其后又到瓦拉那西(Varanasi)的西藏高等研究学院(Higher Tibetan Studies Institute)进修,精通英文、印地语以及汉语、藏语。
他在1998年返回西藏,从事导游工作。据其亲近同事表示,他因注重经济发展和教育广受尊敬。他曾多次重访印度,最后一次是在2012年到菩提伽耶参加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主持的时轮金刚法会。
在2013年比如县遭安全部队镇压期间,据报有手无寸铁的示威者遭开火射击,大规模逮捕,数十人以政治罪名被判处最高18年重刑,以及多人死于拘押。人权观察近期获知,当时被捕居民多达1,325人,其中约670人被判刑入狱,惟皆无从查证。
贡却津巴被捕入狱后,中国境外很少再获知比如县的情况。 2月4日,印度流亡藏文媒体《西藏快报》(Tibet Express)首次披露另一名比如县藏人南达(Namdak,年约34岁,扎拉乡美日村民)因协助藏人前往印度而于2013年7月左右被判刑13年。中国当局过去两年禁止南达会见访客,据报因其患有传染病,现况不明。
《西藏快报》并报导另有多至七名藏人亦因同时期相关案件被判刑13年,其姓名、年龄和被控罪名均无法获知。
2020年8月,来自同一地区、三名子女的母亲拉姆(Lhamo)于狱中因伤不治。她和表亲丹增塔巴(Tenzin Tharpa)似因被控向印度亲人寄钱而一同被捕。
一群联合国人权专家于6月发表联合声明,强调中国政府广泛侵犯人权的情况必须受到独立调查。他们对中国不尊重人权、不遵守国际义务的情况表示高度关注,并建议成立公正、独立的联合国机制,“基于情况紧急”对香港、新疆和西藏的人权侵犯进行监测和报告。
“数十年来,中国官员无端逮捕民众并予虐待,甚至致其濒死,却总能消遥法外,” 理查森说。“绝不能靠这样的官员来调查人权侵害,所以由联合国人权专家进行独立的国际调查乃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