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当局应为一名19岁藏族僧侣近期遭公安拘留释放后死亡负责。当局并应释放同案另六名因和平抗议被判刑最高5年的藏族年轻人,包括一名16岁男孩。
死亡的年轻僧侣,旦增尼玛(Tenzin Nyima,又名达美,Tamay),来自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温波寺。他和其他三名温波寺僧人在温波镇政府外短暂抛洒传单并呼喊西藏独立口号,两天后即2019年11月9日遭公安逮捕。这次抗议起因于当地官员不断施压,要求被强迫安置的牧民和当地居民公开感谢政府的“脱贫”计划。
“中国当局又一次把任意拘押变成了死刑,”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当局应就藏族僧侣旦增尼玛遭残杀案查办所有应负责人员。”
当局于2020年5月释放旦增尼玛,但8月11日再度将他逮捕,原因显然是他在网上分享被捕信息,包括与印度联系。 10月初,监狱当局通知家属接他出狱就医。知晓本案的流亡藏人表示,当时他无法说话、移动,身受重伤,并有急性呼吸道感染,据信是在狱中遭到殴打、营养不良和虐待所致。
10月9日,旦增尼玛得到省会成都的医院收治,但已失去意识。人权观察取得的医院报告显示,他在持续病危10天后被交由家属带回。医院显然延误治疗,直到家属筹足医药费(人民币4万元,约合6,200美元)。住院数星期后,医师宣布他伤势过重无法治疗而让他出院。
12月1日,家属将仍陷昏迷的他送到甘孜县甘孜镇的一所医院。该院医师同样以病情危重为由请其出院。人权观察看到的其他证据也显示,他当时完全瘫痪,病入膏盲。被亲人带回家后不久,他就过世了。
中国公安和监狱管理当局惯常对囚犯施以酷刑虐待,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尤其严重。人权观察表示,中国政府应下令对旦增尼玛疑遭酷刑案立即进行公正调查,将虐待他的人员绳之以法。中国是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缔约国,各有关当局应遵照该公约要求,给予家属公平、适当的赔偿。
根据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标准,所有拘押死亡案件均应“就其[死亡]情况与原因进行迅速、公正且有效的调查”。如同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指出,由于死亡发生在拘押环境下且政府负有保障及尊重生命权的义务,国家对拘押死亡案件负有推定责任;若欲排除推定责任,国家须负起积极举证义务。若无法证明责任不在国家,政府即有义务向死者家属提供赔偿。
依照中国政府对在押人员死亡的处理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开展”死因调查工作,包括查看、封存拘押场所的监控录像,对同监室在押人员、医生和民警进行询问等等。
对中国政府各种侵犯人权行为进行独立调查,是2020年6月联合国人权专家共同声明的重点之一。对于中国未能尊重人权及遵守国际义务,专家们表示严重关切,并建议成立公正、独立的联合国机制,基于香港、新疆和西藏的 “迫切情势”进行监测和报告。
旦增尼玛和另外六名藏人的案件,11月10日和12日在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月14日,又有四名温波寺僧人和两名当地年轻人(年龄介于16至23岁)因参与2019年11月温波镇两起抗议之一或传播前述事件信息而被判刑,刑期一至五年不等。
法院判决温波寺僧人求排(Choephel,又名昆色,Kunsel,20岁)徒刑四年;所扎(So-tra,又名唯色Woezer)三年;次村(Tsultrim,16岁)一年。这三人皆因在2019年11月7日夜间散发传单及呼喊口号,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旦增尼玛也被控同一罪名,但法院可能因其病情而未宣判。
被判最重刑期5年的是22岁僧人尼名(Nyimay)。他并未参加散发传单的行动,而是在社交媒体公布其他四名僧人被捕的消息。尼名继其他人之后于2019年11月18日被捕,罪名同为“煽动分裂国家”,但据当地消息来源报导,他因发布其他人被捕讯息而被加控泄露国家秘密罪。
次村在抗议当时只有15岁,对他的判决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因为依照中国现行《刑法》第17条,未满16岁的人除触犯故意杀人、放火等暴力犯罪外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已批准的《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之拘禁仅应作为最后手段,且应为最短之适当时限。
另两名温波镇青年,尼名的哥哥曲加(Choegyal)及友人拥等(Yonten),也因在2019年11月21日在温波镇政府外洒传单、呼口号而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四年。庭审时,他们并承认在抗议行动后不久曾将一段录像传送给曲加在瑞士的叔叔,内容包括主张西藏独立的传单和达赖喇嘛相片。
曲加和拥等还曾在社交媒体张贴声明。曲加写道:“民族大义在我们每个人的肩头,永不放弃!” 拥等写道:“我曾听过无数为民族牺牲生命的英雄们、为祖国独立奋斗的战士们所遭受的苦难,现在更为温波手足们被捕入狱而悲愤。愿手足们早日重获自由!”
前述抗议事件后,当局以涉嫌参加或公开支持抗议人士为由,共计逮捕约30名温波镇僧俗居民,武警部队进驻该镇进行巡逻及操演,显然企图镇慑居民。当地官员也进驻温波寺,实施持续两周的爱国主义教育。到12月底,除七人移送法院审理外,所有被捕人员都已获释。
“像年轻藏人被捕入狱这样紧急、严重的案例,足以印证联合国专家们的呼吁:应尽速设立专责监测报导中国当局人权侵犯的机制,” 理查森说。“若不追究造成旦增尼玛死亡的凶手,就无法遏止更严重的人权侵犯继续发生。”
温波事件及被捕人员情况,详见下文。
温波事件
据知晓温波地区情势的海外消息来源称,2019年11月的数次抗议行动起因于当地官员不断施压,导致被安置的牧民及其他居民不满升高。官员要求原牧民对中国政府的“脱贫”政策公开表达感谢。相关政策覆盖全国各地,包括在西藏实施强制牧民定居及农村迁移改建计划。
据报导,官员下令温波地区原牧民及其他贫民约2千户,以录像或走访方式向官员感谢脱贫运动改善民生。“贫户被迫向邻居借来牲畜和家具等物品,摆出脱贫致富的假象,” 消息源说,而且当地官员“威胁贫户,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就要向别人借来展示,否则会被逮捕处罚。”
消息源称,温波当地官员“计划在[2019年]11月7日前再作一次表演,⋯引发民愤。居民议论纷纷,抗议行动也在此时发生。”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2019年11月温波发生首次抗议,“原本贫穷的牧民生活[因强迫定居]每下愈况,找不到其他收入来源,只能依赖政府补贴维持生计。” 该报导引述当地消息源称,当时“为了中国官员下乡巡视,定居牧民被迫在家里挂上中国国家领导人肖像,公开向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表示感恩戴德,还要录成影片供中国各地官媒播放。”
在2008年西藏反对中国统治的示威浪潮中,温波寺僧人曾拒绝在寺中升起中国国旗。据外媒报导,当局事后大举镇压,藏人家家户户遭到搜索、逮捕,至少三名僧人被判刑入狱。
温波自此成为当局加强监控地区,并派遣武警进驻,导致2012年的另一波抗争与抓捕。另有两名温波寺僧人,罗桑伦珠(Lobsang Lhundrub)和曲秋(Choechok),分别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被捕;曲秋被监禁两年获释。
案件概况
求排,Choephel,又名昆色(Kunsel),20岁,父名西林(Shiring),母名珍丽(Jangri)。温波寺僧人。因参加2019年11月7日抗议行动而于2019年11月9 日被捕。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4年。
所扎,So-tra,又名唯色(Woezer),约20岁,父名所策(So-tse),母名果洛(Golo)。温波寺僧人。因参加2019年11月7日抗议行动而于2019年11月9 日被捕。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3年。
次村,Tsultrim,16岁,父名边巴(Pembar),母名扬秋(Yangchuk)。温波寺僧人。因参加2019年11月7日抗议行动而于2019年11月9 日被捕。 2020年5月9日释放;2020年8月11日再度被捕。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1年。
旦增尼玛,Tenzin Nyima,又名达美(Tamay),2001年8月5日生,父名朋代(Punday),母名卓玛(Drolma)。阿加村居民。温波寺僧人。因参加2019年11月7日抗议行动而于2019年11月9 日被捕。 2020年5月9日左右释放;2020年8月11日再度被捕。 2020年10月初因病释放。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嫌受审,尚待宣判。 2021年1月死亡。
尼名,Nyimay,22岁,父名雲加(Yonga),母名多拉(Tolha)。因发布11月7日抗议行动讯息而于2019年11月18日被捕。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5年。
曲加,Choegyal,23岁,父名雲加(Yonga),母名多拉(Tolha)。因参加2019年11月21日抗议行动而于同日被捕。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4年。
拥等,Yonten,22岁或以下,父名艾巴(Oepa)。因参加2019年11月21日抗议行动而于同日被捕。 2020年12月14日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