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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patrolling Wonpo township, Kandze (Ch: Ganzi) prefecture, a Tibetan area within Sichuan province, in late 2019.  © 2019 Private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當局應為一名19歲藏族僧侶近期遭公安拘留釋放後死亡負責。當局並應釋放同案另六名因和平抗議被判刑最高5年的藏族年輕人,包括一名16歲男孩。

死亡的年輕僧侶,旦增尼瑪(Tenzin Nyima,又名達美,Tamay),來自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溫波寺。他和其他三名溫波寺僧人在溫波鎮政府外短暫抛灑傳單並呼喊西藏獨立口號,兩天後即2019年11月9日遭公安逮捕。這次抗議起因於當地官員不斷施壓,要求被強迫安置的牧民和當地居民公開感謝政府的「脫貧」計劃。

「中國當局又一次把任意拘押變成了死刑,」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當局應就藏族僧侶旦增尼瑪遭殘殺案查辦所有應負責人員。」

當局於2020年5月釋放旦增尼瑪,但8月11日再度將他逮捕,原因顯然是他在網上分享被捕信息,包括與印度聯繫。10月初,監獄當局通知家屬接他出獄就醫。知曉本案的流亡藏人表示,當時他無法說話、移動,身受重傷,並有急性呼吸道感染,據信是在獄中遭到毆打、營養不良和虐待所致。

10月9日,旦增尼瑪得到省會成都的醫院收治,但已失去意識。人權觀察取得的醫院報告顯示,他在持續病危10天後被交由家屬帶回。醫院顯然延誤治療,直到家屬籌足醫藥費(人民幣4萬元,約合6,200美元)。住院數星期後,醫師宣布他傷勢過重無法治療而讓他出院。

12月1日,家屬將仍陷昏迷的他送到甘孜縣甘孜鎮的一所醫院。該院醫師同樣以病情危重為由請其出院。人權觀察看到的其他證據也顯示,他當時完全癱瘓,病入膏盲。被親人帶回家後不久,他就過世了。

中國公安和監獄管理當局慣常對囚犯施以酷刑虐待,少數民族地區的情況尤其嚴重。人權觀察表示,中國政府應下令對旦增尼瑪疑遭酷刑案立即進行公正調查,將虐待他的人員繩之以法。中國是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締約國,各有關當局應遵照該公約要求,給予家屬公平、適當的賠償。

根據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標準,所有拘押死亡案件均應「就其[死亡]情況與原因進行迅速、公正且有效的調查」。如同聯合國法外處決、即審即決或任意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指出,由於死亡發生在拘押環境下且政府負有保障及尊重生命權的義務,國家對拘押死亡案件負有推定責任;若欲排除推定責任,國家須負起積極舉證義務。若無法證明責任不在國家,政府即有義務向死者家屬提供賠償。

依照中國政府對在押人員死亡的處理規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開展」死因調查工作,包括查看、封存拘押場所的監控錄像,對同監室在押人員、醫生和民警進行詢問等等。

對中國政府各種侵犯人權行為進行獨立調查,是2020年6月聯合國人權專家共同聲明的重點之一。對於中國未能尊重人權及遵守國際義務,專家們表示嚴重關切,並建議成立公正、獨立的聯合國機制,基於香港、新疆和西藏的「迫切情勢」進行監測和報告。

旦增尼瑪和另外六名藏人的案件,11月10日和12日在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2月14日,又有四名溫波寺僧人和兩名當地年輕人(年齡介於16至23歲)因參與2019年11月溫波鎮兩起抗議之一或傳播前述事件信息而被判刑,刑期一至五年不等。

法院判決溫波寺僧人求排(Choephel,又名昆色,Kunsel,20歲)徒刑四年;所扎(So-tra,又名唯色Woezer)三年;次村(Tsultrim,16歲)一年。這三人皆因在2019年11月7日夜間散發傳單及呼喊口號,被控「煽動分裂國家罪」。旦增尼瑪也被控同一罪名,但法院可能因其病情而未宣判。

被判最重刑期5年的是22歲僧人尼名(Nyimay)。他並未參加散發傳單的行動,而是在社交媒體公布其他四名僧人被捕的消息。尼名繼其他人之後於2019年11月18日被捕,罪名同為「煽動分裂國家」,但據當地消息來源報導,他因發布其他人被捕訊息而被加控洩露國家秘密罪。

次村在抗議當時只有15歲,對他的判決不符合中國法律規定,因為依照中國現行《刑法》第17條,未滿16歲的人除觸犯故意殺人、放火等暴力犯罪外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中國已批准的《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之拘禁僅應作為最後手段,且應為最短之適當時限。

另兩名溫波鎮青年,尼名的哥哥曲加(Choegyal)及友人擁等(Yonten),也因在2019年11月21日在溫波鎮政府外灑傳單、呼口號而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四年。庭審時,他們並承認在抗議行動後不久曾將一段錄像傳送給曲加在瑞士的叔叔,內容包括主張西藏獨立的傳單和達賴喇嘛相片。

曲加和擁等還曾在社交媒體張貼聲明。曲加寫道:「民族大義在我們每個人的肩頭,永不放棄!」擁等寫道:「我曾聽過無數為民族犧牲生命的英雄們、為祖國獨立奮鬥的戰士們所遭受的苦難,現在更為溫波手足們被捕入獄而悲憤。願手足們早日重獲自由!」

前述抗議事件後,當局以涉嫌參加或公開支持抗議人士為由,共計逮捕約30名溫波鎮僧俗居民,武警部隊進駐該鎮進行巡邏及操演,顯然企圖鎮懾居民。當地官員也進駐溫波寺,實施持續兩週的愛國主義教育。到12月底,除七人移送法院審理外,所有被捕人員都已獲釋。

「像年輕藏人被捕入獄這樣緊急、嚴重的案例,足以印證聯合國專家們的呼籲:應儘速設立專責監測報導中國當局人權侵犯的機制,」理查森說。「若不追究造成旦增尼瑪死亡的凶手,就無法遏止更嚴重的人權侵犯繼續發生。」

溫波事件及被捕人員情況,詳見下文。

溫波事件

據知曉溫波地區情勢的海外消息來源稱,2019年11月的數次抗議行動起因於當地官員不斷施壓,導致被安置的牧民及其他居民不滿升高。官員要求原牧民對中國政府的「脫貧」政策公開表達感謝。相關政策覆蓋全國各地,包括在西藏實施強制牧民定居農村遷移改建計劃。

據報導,官員下令溫波地區原牧民及其他貧民約2千戶,以錄像或走訪方式向官員感謝脫貧運動改善民生。「貧戶被迫向鄰居借來牲畜和傢俱等物品,擺出脫貧致富的假象,」消息源說,而且當地官員「威脅貧戶,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就要向別人借來展示,否則會被逮捕處罰。」

消息源稱,溫波當地官員「計劃在[2019年]11月7日前再作一次表演,⋯引發民憤。居民議論紛紛,抗議行動也在此時發生。」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2019年11月溫波發生首次抗議,「原本貧窮的牧民生活[因強迫定居]每下愈況,找不到其他收入來源,只能依賴政府補貼維持生計。」該報導引述當地消息源稱,當時「為了中國官員下鄉巡視,定居牧民被迫在家裡掛上中國國家領導人肖像,公開向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表示感恩戴德,還要錄成影片供中國各地官媒播放。」

在2008年西藏反對中國統治的示威浪潮中,溫波寺僧人曾拒絕在寺中升起中國國旗。據外媒報導,當局事後大舉鎮壓,藏人家家戶戶遭到搜索、逮捕,至少三名僧人被判刑入獄

溫波自此成為當局加強監控地區,並派遣武警進駐,導致2012年的另一波抗爭與抓捕。另有兩名溫波寺僧人,羅桑倫珠(Lobsang Lhundrub)和曲秋(Choechok),分別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被捕;曲秋被監禁兩年獲釋

案件概況 

Choephel, also known as Kunsel. © Private

求排,Choephel又名昆色(Kunsel),20歲,父名西林(Shiring),母名珍麗(Jangri)。溫波寺僧人。因參加2019年11月7日抗議行動而於2019年11月9 日被捕。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4年。

 

 

 

 

So-tra. © Private

所扎,So-tra,又名唯色(Woezer),約20歲,父名所策(So-tse),母名果洛(Golo)。溫波寺僧人。因參加2019年11月7日抗議行動而於2019年11月9 日被捕。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3年。

 

 

 

 

 

 

 

 

 

 

 

Tsultrim. © Private

次村,Tsultrim,16歲,父名邊巴(Pembar),母名揚秋(Yangchuk)。溫波寺僧人。因參加2019年11月7日抗議行動而於2019年11月9 日被捕。2020年5月9日釋放;2020年8月11日再度被捕。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1年。

 

 

 

 

 

 

Tenzim Nyima. © Private

旦增尼瑪,Tenzin Nyima,又名達美(Tamay),2001年8月5日生,父名朋代(Punday),母名卓瑪(Drolma)。阿加村居民。溫波寺僧人。因參加2019年11月7日抗議行動而於2019年11月9 日被捕。2020年5月9日左右釋放;2020年8月11日再度被捕。2020年10月初因病釋放。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嫌受審,尚待宣判。2021年1月死亡。

 

 

 

 

 

 

 

Nyimay. © Private

尼名,Nyimay,22歲,父名雲加(Yonga),母名多拉(Tolha)。因發布11月7日抗議行動訊息而於2019年11月18日被捕。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洩露國家秘密罪判刑5年。

 

 

 

 

 

Choegyal. © Private

曲加,Choegyal,23歲,父名雲加(Yonga),母名多拉(Tolha)。因參加2019年11月21日抗議行動而於同日被捕。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4年。

 

 

 

 

 

 

 

Yonten. © Private

擁等,Yonten,22歲或以下,父名艾巴(Oepa)。因參加2019年11月21日抗議行動而於同日被捕。2020年12月14日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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