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人权观察今天表示,老挝政府应立即公布2012年12月于该国首都永珍被强迫失踪的著名公民社会领袖宋巴・宋蓬(Sombath Somphone)的生死或下落。
“五年来,宋巴的‘失踪’不断提醒世人关注老挝存在强迫失踪、普遍人权侵犯和政府官员有罪免责等严重问题,” 亚洲区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老挝政府必须停止掩盖事实,说明宋巴遭遇何事。”
宋巴是参与式发展培训中心(Participatory Development Training Centre)前主任,曾于2005年获颁东南亚地区重要荣誉麦格塞塞奖。保安摄像机画面显示,2012年12月15日下午6点03分,宋巴驾驶的吉普车被警察拦下,并被警察带进塔德(Thadeua)检查哨。不久,有一身份不明的摩托车骑士在哨所前下车,将宋巴的吉普车开走,摩托车则留在路边。几分钟后,一辆装有警示灯的卡车在哨所前停下,两人下车把宋巴拉上车开走。当局事后对宋巴被拘留一事表示毫无所悉。从此没人再见到宋巴。
宋巴之妻吴水明(Shui-Meng Ng,音译)于2017年12月7日在曼谷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开说明曾有匿名人士于12月15日当晚,即宋巴最后出现在警察哨所的数小时后,在永珍某一警方拘留所看到他。据她表示,宋巴的吉普车也被人看到停在该拘留所停车场。
由前述最新信息可知,官方对宋巴失踪案的调查并不确实,老挝当局可能故意掩盖真相。在此之前,宋巴家属、外国政府和人权团体曾一再对官方调查真确性表示质疑,老挝政府一概不予理会。
吴水明告诉人权观察:
五年来,很遗憾的,我们寻找宋巴的工作,同他被带走后那个星期一样,毫无进展。唯一与时俱进的只有老挝政府的不断掩饰,为阻挠我们而一再以否认、拖延换取时间。虽然很沮丧,但世界各地的宋巴友人们绝不会放弃要求答复。
老挝已签署但尚未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根据国际法定义,强迫失踪是指国家官员或其代理人将某人逮捕或拘押之后,拒绝承认剥夺其自由,或拒绝说明其生死或下落。强迫失踪违反多种受国际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包括禁止任意逮捕和拘押,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以及法外处决。致人失踪是一种持续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煎熬的犯罪行为。
“宋巴的‘失踪’将使老挝政府的声誉持续蒙尘,直到他的命运公诸于世,而且加害者得到公正的法律制裁,” 罗柏森说。“各捐助国政府、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应该继续向老挝领导人表达关切,直到他们对宋巴的命运给出可信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