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泰国刑事法庭将62名虐待罗兴亚移民的被告判处重刑,包括一名军事将领,标志泰国打击人口贩运迈出一大步。泰国当局应以此案为基础,继续追诉人口贩运团伙,并为来自缅甸和孟加拉的罗兴亚移民提供紧急保护。
2017年7月19日,泰国曼谷刑事法庭对该国历来最大宗人口贩运案做出判决,102名被告中62人被定以重罪,包括人口贩运、跨国组织性犯罪、阴谋策划、故意杀人、杀人未遂、殴打、强制、绑架勒赎和持有武器。被告分别遭法庭判处4年到94年不等的徒刑和最高265,550泰铢(约合7,900美元)的罚金。其余40名被告获判无罪。
本案判刑可望对泰国人口贩运者送出明确讯号,即不论官阶、地位均难逃重刑,” 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对泰国政府而言,本案应是终结泰国人口贩运,停止虐待、剥削罗兴亚移民行动的起身炮。”
被定罪官员包括:陆军中将马纳斯・孔班(Manas Kongpan),前陆军顾问(有期徒刑27年);班奈勇・彭波(Bannajong Pongphol),那拉提瓦(Narathiwat)府巴丹比萨(Padang Besar)区前区长(78年);普拉细・连列(Prasit Lemleh),巴丹比萨区前副区长(78年);和帕竹班・昂却提方(Pajuban Aungchotiphan),沙敦(Satun)府前行政官员(75年)。
本案源起于2015年5月,在泰国南部宋卡(Songkhla)府丛林发现埋藏36具遗骸的集体坟冢。警方报告,这些遗骸属于来自缅甸与孟加拉的罗兴亚移民,遭人口贩子拘禁向亲友勒赎期间,因饥饿、疾病或被杀害死亡。
由陆军中将马纳斯旳法庭供词可见,泰国政府对罗兴亚移民船只所谓的“扶上路”(help on)政策,实际上提高了他们遭到贩运的风险。根据此一政策,泰国海军拦截靠近泰国沿岸的罗兴亚船只,提供燃料、粮食、水和其他补给品,但船只必须继续朝向马来西亚或印尼航行。这种违反国际法保护不适航海船只原则的“扶上路”政策,使他们更容易遭到人口贩运团伙虏获。
多年来,人权组织和媒体早已披露泰国人口贩运网络在腐败官员支持掩护下迅速坐大的问题。在2017年《人口贩运问题报告》中,美国国务院将泰国列为第二级观察名单,部分原因即是“由于贩运犯罪涉及贿赂和官员勾串,反贩运的努力持续遇阻。”
人权观察指出,为逃离虐待、迫害和贫困而由缅甸若开(Rakhine)邦和孟加拉出走的罗兴亚族人,很难获得泰国当局的保护。和泰国近几届政府一样,现任总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将军所主导的政府仍然拒绝由联合国难民署(UNHCR)对逃离缅甸迫害的罗兴亚人实施难民地位认定的审查。
泰国当局对于出现在泰国而没有证件的罗兴亚人,即使他们自称在缅甸遭受迫害,仍一律视为非法移民。泰国移民官员将罗兴亚男性拘押在全国各地极不卫生的拘留场所。这些拘留所均人满为患,通风不良且食物短缺,被关进去的罗兴亚人无法得到医疗照护和其他生活必需品。有时,在押人员几乎连坐下的空间都没有,更不可能躺下睡觉。有些人因此死于拘留。人权观察指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根本不该被关押在警察或移民机关的拘留室。
罗兴亚妇女和儿童则被官员送到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辖下的庇护站。但他们的安全即使在官方庇护站也无法得到保障,因为人口贩子可以设法接近他们,以送他们去马来西亚为饵,诱骗他们逃离庇护站。
人权观察表示,泰国当局应当允许罗兴亚人申请移民劳工地位,让他们可以工作。由于罗兴亚人遭缅甸政府歧视并剥夺其缅甸国籍,泰国应当允许罗兴亚人不经国籍验证程序直接申请移民劳工地位。
“本案判决应推动泰国政府努力改善对罗兴亚移民的待遇,” 亚当斯说。“泰国政府应该让联合国难民机构来审定他们是否有资格得到难民保护,在泰国暂时停留,而非任由他们困在不人道的牢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