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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光)-人权观察今天表示,缅甸政府应采取行动,勿再起诉和平批评人士,剥夺其言论自由权。全国民主联盟(全民盟)领导的政府应寻求修改或废除刑事处罚非暴力言论的法律。

缅甸的捐助者应施压该国政府,停止起诉和平言论,并释放所有被剥夺基本人权的在押人士。

 “缅甸新政府虽然包含超过百位前政治犯,却没有积极排除那些被用来起诉和平言论的法条”,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在新政府上任第一年,起诉和平政治言论的案例反而持续增加。”

《十一媒体(Eleven Media)》总编辑伟漂(Wai Phyo)和执行长丹图昂(Than Htut Aung)于2017年1月27日出庭受审。他们因报导全民盟党籍的仰光省长涉嫌收贿而被控刑事诽谤罪,即使该报后来撤回报导并公开道歉。他们被羁押近三个月,1月6日才取保释放,此前曾三度申请交保均遭驳回。

缅甸人民期待全民盟政府为文字狱划下句点,而不是制造更多政治犯。

布莱德・亚当斯

亚洲区主任

全民盟官员妙扬瑙登(Myo Yan Naung Thein)在脸书发文批评军方对10月9日边防哨所遇袭的处理不当,造成若开邦北部暴力冲突,却被军方官员控告诽谤罪,若被定罪将面临最长三年徒刑。自11月3日被捕后拘押至今的妙扬瑙登,在三度申请取保候审被拒后,1月18日宣布放弃申请保释

最近立案的其他诽谤案件包括:一名若开民族党(Arakan National Party)成员控告该党主席遭侮辱;两名全民盟国会议员控告一名妇女批评他们干涉其与女佣间的纠纷;一名联邦巩固与发展党(Union Solidarity and Development Party)前国会议员控告某人劝他“做点好事”。另有许多人尚待审查起诉,例如一名妇女被控侮辱国务顾问昂山素季,一名全民盟成员则因指控地方官员私吞救灾物资而被控

过去一年,缅甸当局特别积极引用2013年《电信法》第66(d)条。该法处罚网络诽谤,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被依该法起诉的被告不能申请取保,许多人审前被羁押长达数月。

根据貌桑哈(Maung Saungkha,曾因作诗诋毁前总统登盛入狱六个月)领导的一个公民社会组织统计,新政府执政前八个月,至少有40起依66(d)条起诉的案件,相对地,该法由制定通过到2016年4月新政府就职的两年多之间,只起诉了七起案件。

近几个月被依该法定罪者,被判刑期比较长。有一人因为批评总统廷觉是“白痴”、“疯子”而被全民盟官员控告,判刑九个月。另一人在社交媒体张贴修改过的军方总司令照片,被一名军官起诉,获刑两年

 “民主政府不会把批评者或某种程度‘侮辱’政府或军方官员者关进大牢”,亚当斯说。“缅甸人民期待全民盟政府为文字狱划下句点,而不是制造更多政治犯。”

缅甸殖民时代的刑事法典也仍然被用来起诉和平言论。维权人士凯妙吞(Khine Myo Htun)因被举报指控军方在若开邦触犯战争罪,遭当局控告“煽动”和制造言论引起公众“惊恐”。凯妙吞7月被捕后一直无法获准取保,他被控的两项罪名最重可各判处两年徒刑。老牌维权人士廷觉(Htin Kyaw)也曾因批评军方被控制造言论“妨碍塔玛都(Tatmadaw,缅甸国防军的名称音译)履行职务。”

国际上日渐公认,以刑法处罚诽谤行为是对言论自由的不当限制,刑事诽谤罪违反这项潮流。应当废除一切刑事诽谤罪条文,必要时以民事诽谤法条取代。

 “全民盟应当利用其国会多数修改或废除侵犯人权的法律,不该拿刑事诉讼来压制人民表达意见”,亚当斯说。“在完成法律改革之前,廷觉总统应该阻止继续起诉,宣布对所有涉及和平表达的案件动用特赦权,以免走回过去军政府被全民盟批评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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