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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应当确保九名朝鲜难民不被遣返朝鲜而面临重大风险。

2015年3月18日摄于中国边境城市,珲春,分隔中国与朝鲜的铁丝网。 © 2015路透社

这群从越南被转交中国的难民,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孩,应当获准前往安全的第三国,例如韩国。中国应立即说明他们的下落。

 “被强迫遣返的朝鲜公民将遭到非常残酷的虐待,包括关进集中营、酷刑和处决,”人权观察亚洲部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北京应履行国际义务,允许这九名难民前往安全的第三国获得安置。”

据其亲属告诉人权观察,这九人于2015年10月16日从中国东北启程前往越南,10月22日在越南东北部靠近中国边界的芒街市遭临检公交车的警察逮捕。未有迹象显示他们在越南曾有机会申请政治庇护。

亲属于10月24日得知,越南当局已将这群人移交给广西省东兴市的中国警察机关。据亲属说,中国当局于11月16日先将这群人送往辽宁省沈阳市,再送到吉林省图们市朝鲜边境的一处军营。

未经许可出国的朝鲜人一旦被遣返就会遭到严厉惩罚,因此他们属于就地难民(refugees sur place),即因为逃离本国或离国后的情况而成为难民。2010年,朝鲜人民保安部颁布命令,将叛逃出国列入最高可判处死刑的 “反民族罪”。2013年以后逃亡出国并曾与国内联络的朝鲜人士告诉人权观察,被中国逮捕遣返者将被送进国安部管理的政治犯集中营(称为“管理所”)遭受监禁和虐待。

这种集中营的特征是有系统的虐待和可能致人于死的恶劣条件,包括食物配给不足导致濒临饥饿,医疗照护几不存在,缺乏适当的住房和衣物和经常性的不当对待,包括被警卫性侵、酷刑和被处决。据报导,集中营的死亡率极高。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DPRK)人权调查委员会于2014年发布报告指出,“DPRK为保护其政治体制和领导人而有系统且普遍地打击潜在威胁群体,包括逃往国外的民众,因为DPRK这种强迫隔离、控制信息并灌输思想的制度存续与否端视其阻绝人民与外界接触的能力。”

该委员会同时发现,“被遣返民众几乎无一例外遭受不人道对待。受害人所经历的酷刑、性暴力和不人道的拘押条件,似乎是侦查和初步审问阶段的例行程序。”

 “毋庸置疑,这九个人若被强迫回到朝鲜,将会消失在充斥酷刑、暴力和严重匮乏、很少有人活着出来的集中营里,”罗柏森说。“中国若把他们送回朝鲜,等于是把他们送进坟墓。”

中国把境内所有朝鲜人都视为非法的“经济移民”并一概遣返。然而,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难民公约议定书》缔约国,中国不得将难民──已离开本国而确有受迫害之虞的人士──送回其生命或自由可能受威胁的地方。

《禁止酷刑公约》规定,“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國家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任何締約國不得將該人驅逐、遣返(推回)或引渡至該國。”

2015年11月17日,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曾就中国将朝鲜难民送回朝鲜一事表达关切。中国应依照该国2012年《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申请难民地位的外国人提供临时身份证明。

越南政府明知其可能被遣返仍将这群朝鲜难民送往中国,因此也应对他们的遭遇负责。虽然越南尚未批准《难民公约》,该国政府仍受《禁止酷刑公约》和国际习惯法拘束,不得将难民送回可能被迫害之处。

11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朝鲜人权状况的决议案,112国共同谴责朝鲜的骇人暴行。该决议再次提醒各会员国负有遵行难民公约的义务。

人权观察表示,中国和越南应当全面停止强迫遣返朝鲜人士,允许他们安全前往第三国逃避风险。中国应允许此次被送回的九名人员与联合国机构联系,以便后者协助他们寻求难民安置。

 “在刚刚受到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强烈指责后,中国正可借此机会证明其遏制酷刑的意愿,让这九名朝鲜人士被安置到其他安全地点,”罗柏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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