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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2013年5月18日)-人权观察今天说,中国政府应在“全国助残日”当天宣布,未来将全力排除残疾儿童就读普通学校的障碍,以展现其维护残疾人权利的决心。中国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是5月19日星期天。

2月25日,中国政府公布了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条例”)的修订草案,但并未遵照国际法的要求,在将残疾儿童纳入主流的普通学校方面有足够的进展。人权观察已在2013年3月25日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改善该草案的建议。

人权观察亚洲部主任布莱特・亚当斯(Brad Adams)说:“这份残疾条例修订草案带有正面成分,例如要求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研定个别化的教育计划。然而,其修订内容仍继续强化区隔特殊教育学校的二元体制,而且未能排除残疾儿童就读普通学校的障碍。”

人权观察尤其关切的是,修订草案未能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和学校必须提供“合理便利(reasonable accommodations)”,以协助学生克服普通学校中与其残疾有关的障碍。修订草案强化了现状,即只有肢体障碍或障碍程度轻微的学生可以就读普通学校,但学校中只有很少甚至完全没有供残疾学生使用的便利设施。其他学生实际上无法近用主流教育体制,残疾儿童唯有在“可以适应普通学校学习要求”时,才能近用主流教育,换言之,是残疾学生要去适应教育体系,而不是反过来。

人权观察说,中国政府应该优先排除主流学校及其课程方面的障碍,以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入学就读,而不应优先兴建更多的特殊教育学校。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修改这份修订草案,使其符合《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政府已于2008年采纳这份重要的人权条约。特别是,新的条例应明文规定中国政府认同“充分全纳(full inclusion)目标”;依照《残权公约》明确界定“合理便利”,並在条例中明文规定;刪除允许学校基于残疾而歧视可能就读学生的条款。

 “改革应该着重于指认并排除学校中的障碍,以便让残疾人可以近用主流教育体系,”亚当斯说。“中国政府可以且应该为残疾儿童增权(empower),帮助他们得到全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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