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中国国情,违反中国法律,带有政治偏见或不实。” 中国就用这些理由,拒绝了其他国家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中提出的几十条建议。
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要接受五年一度的普遍定期审议,中国的UPR审议将在3月15日结束,北京将说明它接受──以及不接受──哪些建议。
由於中国前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在2018年担任国际刑警主席任内被强迫失踪,许多国家在UPR审议中要求中国加入反强迫失踪的国际公约,中国却悍然拒绝并表示“有待进一步观察”。还有呼吁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几十条建议,也都被中国丢在一边。自中国於1998年签署该公约至今已逾20年,北京却仍说“中国相关条件尚未成熟”。
中国声称接受或已经做到各国提出的346条建议中的284条,并力陈该国致力打击刑讯逼供、尊重在押人员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宗教自由、维护公民和维权人士的言论自由以及配合联合国人权机制运作。但人权观察的近期研究说明,中国样样都没有做到。
中国最极力抵制的是十几条呼吁立即让联合国观察员进入新疆视察的建议──在中国西北部的新疆地区,约有一百万维吾尔族和其他突厥语系穆斯林遭到任意拘留接受“政治教育”。它排拒各国关注的理由是一条早已站不住脚的原则:“中国坚决反对以任何藉口干涉主权和内政。”
联合国成员国应当认清这种说词的可怕意涵:它是在否定人权理事会的职权,说明中国根本没有诚意参与审议,更重要的是,它表明北京将继续在新疆实施大规模人权侵犯。在本週之内,相关国家若能站在遭受严重威胁的人民一边共同发声,尚属为时未晚──问题是各国能否为所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