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计划开发一套全国性侵犯登记系统,恐将导致从数据外泄到侵犯隠私保护等严重问题,从未被定罪性侵者也可能受害。
拟议中的全国数据库──政府已于5月公开招标──将存储所有因涉性侵案被逮捕、控告和定罪者的姓名、相片和个人信息,包括未成年者在内。已由法院定罪的性侵犯信息将被公布,其他人的信息则可供执法机关查询。相关个人信息将按“低度”、“中度”或“高度危险”加以分类。
一个人是否会被登录为性侵犯,全凭早已过时的法律规定,该法律很容易被滥用而使涉嫌人遭任意归类。
所谓“低度危险”和“较不可能从事性犯罪”的类别,包括所有涉及“推定强暴罪”(Technical Rape)──执法机关通常用这个名词描述涉及未满18岁少女的合意性行为──而被逮捕、控告和定罪的人员。换言之,未成年男女之间的合意性行为,只要有人──包括该女童的家长──提出刑事告诉,即可导致该男童被列入数据库。这一类别可能也包括印度《刑法》第377条,该法条处罚同性成人之间的合意性行为,其合宪性正由最高法院审查中。
被列为“中度危险”者,包括依《信息技术法》(Information Technology Act)第67条和第67A条被逮捕、控告或定罪人员,这两条法律处罚发布和散播淫秽及色情材料的行为,但因条文含糊而常被警方滥用。
如果强暴或性侵案件的被害人未满12岁,被逮捕、控告或定罪的涉案人员将被归类为“严重危险”,即有可能继续“从事性犯罪行为”的人员。
万一数据外泄,甚或仅仅被谣传可能记录在案,在当前私刑风气渐盛之下,特别容易招致重大危险。近六个月以来,印度各地至少已有24人因被谣传绑架儿童而惨遭杀害,还有多人因跨宗教或跨种姓的合意性关系而受到暴力攻击。同样问题也发生在其他地方:美国已有多起性侵犯资料被公布后遭私刑甚至杀害的案例;英国2001年也曾发生媒体公布性侵犯详细资料而导致的暴力事件。
印度性暴力泛滥的成因复杂,没有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但政府应当著重于支持性暴力被害人,确保他们能够循司法途径伸张正义而不必担心污名化和胁迫,并且确保在制度上为他们提供保护、法律援助和适当的医疗照护。一个设计不良且缺乏适当保障机制的登记系统,势必难以真正推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