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泰国军方检察官应撤回对学界耆宿分析16世纪战争历史而触犯“侮辱皇室罪”的指控。2017年12月7日,军事检察官将决定是否继续以刑法第112条,最高刑度15年的大不敬之罪,起诉85岁的萧素乐(Sulak Sivaraksa)。
泰国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维和委)军政府的司法行动是针对萧素乐2014年10月5日在曼谷国立法政大学(Thammasat University)的讲话。萧素乐在该次讲话中质疑,每年泰国军人节都要纪念的16世纪泰皇纳黎萱(Naresuan)骑象对战缅甸亲王明义梭(Mingyi Swa)的史事可能并不真确。据报导,萧素乐在研讨会上表示“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事,否则可能受到宣传蒙骗。”
“如此德高望重的学者竟然仅因对16世纪的一场战争提出质疑而被控犯罪,足见泰国军政府滥用大不敬罪已达空前荒谬的程度,”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萧素乐若受到审判,将是对泰国学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毁灭性伤害。”
泰国刑法第112条规定,“凡诋毁、侮辱或威胁泰皇、皇后、皇储或摄政者,处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法条文并不适用其他人物,包括过去历任泰皇或与君主相关的历史记述。然而,泰国当局近年来日益扩张对该法的解释,即使欠缺法律条文支持也在所不顾。
2013年5月,最高法院根据纳恰克里(Natchakrit Jungruengrit)评论1851至1868年在位的泰皇蒙固(Mongkut,即拉玛四世)的言论,将他判处大不敬之罪。法院的判决理由包括“诋毁前任泰皇可能影响现任泰皇”,而且“泰皇蒙固是现任泰皇的曾祖父。”
2015年12月,泰国当局以大不敬罪逮捕工人塔纳孔(Thanakorn Siripaiboon),只因他在脸书上揶揄已故泰皇普密蓬的爱犬。他的案件正由曼谷军事法庭审理中。
自从2014年5月泰国军事政变以来,至少105人以大不敬罪被捕,原因大多是在网上发表或转发批评言论。比起政变前普通法院的纪录,军事法庭对大不敬罪的判刑更重。有些人定罪后被判处数十年监禁。例如,2015年8月,曼谷军事法庭仅凭数则脸书帖文即以大不敬罪将彭沙(Pongsak Sriboonpeng)判刑60年,创下泰国历史上大不敬罪判刑最长的纪录。按照泰国量刑规则,彭沙同意认罪后,法院已将他的刑期减半为30年。
军政府上台以来,以维护君权的至高理由进一步钳制言论自由。同时,总理巴育将军等高级官员却多次承诺──包括2017年3月在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其政府珍视并将尊重《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楬橥的基本人权。
联合国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拉鲁(Frank La Rue)于2011年10月即曾指出:“以重刑吓阻,并以模糊标准决定何种言论构成对君主的诋毁、侮辱或威胁,势将鼓励自我审查,并扼杀有关公共利益的辩论,因此对见解与言论自由权造成妨害。”
泰国军政府扩大滥用大不敬罪的做法,已使警方、检方、法院和其他有关当局难以对大不敬罪的指控进行审查──即便相关指控并不符合法律文义──因为人人都得要担心自己也可能被控对泰皇不忠。
“各国政府应向泰国军政府表明,对如此声望卓著的学者,以其分析历史的观点加以起诉,必将严重损伤泰国作为研习与学术自由中心的声誉,” 亚当斯说。“泰国政府应当立即无条件撤销对萧素乐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