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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人权观察今天在致马来西亚总理纳吉(Najib Razak)的信函中表示,马国政府应停止将敢言的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封口的企图。该国政府已对《法律专业法令》提出修正案,预计于2016年10月送进国会,可能导致律师公会的自律性与独立性受到干预。


马来西亚政府公然试图抑制该国律师公会发声,对于此举将为该国法治带来巨大损伤显然漠不关心,”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马国政府应撤回修正草案,让律师公会可以一如往常自由选择领导班子,行动不受政府不当干预,并就法律议题发表意见。”

人权观察认为该修法草案违反国际人权原则,并呼吁马国政府将其撤回。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于1947年成立,是一个独立的律师组织,以“维护法治,伸张正义,保障律师职业及公众的利益”为宗旨。该公会由理事会管理,其38名理事每年一度由会员选举产生。数十年来,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均遵照其成立宗旨,在有关国内人权与法治议题上直言不讳。

最近一年,由于马来西亚政府持续打压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该律师公会曾一再发声批评政府滥用《煽动法令》、《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和《和平集会法令》等法律。该公会并对警察暴力和未经审判的拘押表示关切,还曾经质疑总检察长对总理纳吉涉及国有投资基金“一马发展公司”(1MDB)长期弊案做出的不起诉处分。

马来西亚政府公然试图抑制该国律师公会发声,对于此举将为该国法治带来巨大损伤显然漠不关心。
费尔・罗柏森

亚洲区副主任

总检察长提出的《法律专业法令》修正草案将使政府得以大幅干预及阻挠律师公会的行动。主管法律事务的内阁部长将有权指派两名律师公会理事会的成员,并可发布关于律师公会选举的规则和规章。此外,该法案将会员大会的开会法定人数由500人调高到4,000人,相当于该公会17,000名会员的百分之25,使该公会实际上不可能通过会员大会采取行动。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曾于2015年确认,独立的律师职业是“保护人权,实施法治,确保公正审判及不带歧视的司法行政的必要前提”之一。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呼吁各国政府确保律师能够发挥其专业职能,“不受威胁、阻碍、骚扰或不当干预”。因此,“律师应有权组织和加入自我管理的专业协会”,且“该等协会的执行机关应由成员选举产生,在行使职权时不受外部干预”。马国政府的修法提案显然违背前述各项原则。

“马来西亚政府不应妨碍大马律师公会对人权、问责和法治予以坚定、有效的支持,”罗柏森说。“全球法律社群应明确正告纳吉总理,他的政府企图削弱律师公会独立性的作为,只会对马国的声誉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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