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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人权观察今天表示,中国法院近期做成三件初审及一件上诉判决,反映该国政府普遍操弄司法体系,侵犯表达自由权。

香港民主人士举牌示威,呼吁释放中国记者高瑜,2015年4月17日。   © 2015 路透社

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对71岁资深记者高瑜被控泄露党内文件遭不公判刑案做出二审判决,将她的刑期由七年减为五年。另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对高瑜暂予保外就医。11月27日,另有三人因和平批评政府而被判刑:郭飞雄(本名杨茂东)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刑六年,同案孙德胜判刑两年半;刘远东则在另一案件中被判刑三年。

 “虽然高瑜获得减刑和释放是难得的好消息,但正义并未真正伸张,”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这四人根本没有犯罪,法院应该驳回起诉。”

2014年11月28日,郭飞雄和广州维权人士孙德胜共同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出庭受审。在2015年11月27日当天上午开庭宣判时,法官临时告知郭飞雄的律师将对他加上一条“寻衅滋事罪”,并且不容在庭上就此进行争论。检方原本起诉罪名最高只能判刑五年,但郭飞雄却因两项罪名合计判刑六年。

郭、孙两人的案件审理过程还存在其他不公。两人分别遭警方长期禁止律师会见,其律师也被法院拒绝复印案卷材料。这两项做法都违反中国法律规定。此外,郭被羁押15个月期间,看守所当局一次也不准他走出牢房,但《看守所条例》第25条明文规定每天都应让在押人员进行室外活动。

在预先准备的声明中,郭飞雄恰如其分地描述对他的判决和审理过程是“践踏公义...破坏基本的程序正义。”

郭、孙二人于2013年8月连袜被捕。起诉书表示,郭的罪名包括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报社门外参与举牌并发表演说,声援该报记者公开抗议该报社论遭言论审查。起诉书并指控郭、孙等人发动“八城快闪”,以及呼吁民众上传个人照片的和平方式,参与包括呼吁中国政府批准其已于1998年签署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表达意见行动,因而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当中国政府连如此重大案件都不遵守本身制定的规则,不知习近平口中的‘法治’承诺还能有何希望。


索菲・理查森

中国部主任

 “再一次,我们看到和平的批评人士被起诉并判处重刑,只因他们要求落实中国领导人本身已提出的改革议程,”理查森说。“中国官员已多次承诺,尤其在国际场合,要研究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民众却因发出同样呼吁而身陷囹圄。”

在11月27日宣判的另一案件,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第三名广州维权人士刘远东科刑三年。刘远东2013年2月23日被捕,也是因为示威抗议《南方周末》遭言论审查。他的罪名包括“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及因他协助成立的一家公司而触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刘的律师表示,他在被羁押数月期间长期无法获准到室外活动,而且法院没有在中国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做成判决。

2015年11月26日,高瑜案开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同时以她在二审期间有“认罪悔罪”表现为由而减轻刑期。同一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高瑜患有严重疾病而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意即她将获释,但继续受到警察机关的“定期考察”,考察方式并无明确定义。

一般相信高瑜被定罪的原因是泄露一份中共内部文件,内容要求加强审查有关自由主义和政治改革的思想。她先前曾经翻供,表示她因受到压力才会在国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影片中认罪。她的律师因该案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讨论案件具体情况,仅表示嫌疑人乃为获得依法“宽大处理”而在几无选择下认罪

习近平于2013年3月执掌政权以来,中国政府对言论自由和法治发动全面进攻。除了拘押和监禁数以百计的维权人士,包括其中领军人物,当局亦剑指互联网和媒体,并强调大学教师、党员干部和新闻记者均必须具有“正确”思想并接受党的领导。当局同时着手制定数项国家安全法律,将异见人士视为威胁。关于司法改革的承诺也颇值怀疑,因为法院仍被中共政权当做工具使用。

 “当中国政府连如此重大案件都不遵守本身制定的规则,不知习近平口中的‘法治’承诺还能有何希望,”理查森说。“世界各国领袖本周将有机会在巴黎与习近平就人权议题做实际对话:他们应直言不讳,一致呼吁中国政府撤销对上述四名和平异见人士的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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