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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六四”天安门屠杀已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它是激发世界各国政府将人权放进外交议程的事件之一。自那时起,外交人员、维权人士、学者专家及其他人一直争辩著,什么是在中国支持尊重人权最好的方式,特别是当中国政府在这项议题上态度异常坚持,现在又因其该国的国际影响力和经济实力上升而更趋强硬。1990年代,标准的外交政策工具包括将贸易与人权进展挂勾,施压北京释放特定囚犯或让其流亡海外,在联合国各种会议中通过批评中国人权纪录的决议,以及设法使中国官员参与更有系统的人权讨论。

但此后十几年,随著中国政府威胁经济和外交报复的能力迅速提升,各国政府日渐倾向主要或完全以闭门方式提出这类议题。大约十二个国家,从欧洲联盟和美国到日本和智利,都从事双边人权对话:一年或两年一次,由中国和另一个家的政府官员和学者,有时包括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半结构性讨论。有些政府会发布与中国对话的公开报告;另有些国家则悄悄进行,连他们国内的高官都不知不觉。很少有国家能妥善协调人权对话与国内其他追求和中国搞好关系的对话机制。但那些显然通过对话取得某些正面改变的国家都抱有同样信念,即必须借由协调一致的努力,务使人权关切不仅限于在人权对话的场合提出。

凯特琳・钦佐巴赫(Katrin Kinzelbach)的出色新书《欧盟与中国的人权对话:静默外交及其局限(The EU’s Human Rights Dialogue with China: Quiet Diplomacy and its Limits)》提出了充分证据,说明以“静默外交”为主的途径对中国人权的正面影响微乎其微,而她的这一分析也可适用到许多其他国家。根据凯特琳的看法,欧盟的途径不但未能达到预期成果,反而有助产生反效果:“多年以来,〔中国官员〕早已成了人权对话的专家…。依照惯例闭门进行的秘密会谈有如为少数中国官员提供密集培训,学习如何回应──并有效反制──关于人权的询问、批评和建议。”

钦佐巴赫以该书追索欧中人权对话由1995年滥觞直到2010回合的过程,内容基于大量访谈与卓越的文献研究,包括不易取得的内部备忘录。而该书最大贡献之一正是将有关欧盟和中国对话决策的信息公诸于世,其中许多信息对当年亲身参与人士而言也是前所未闻的。要在此一议题上,跨越20多个成员国、历届轮值主席和机构变动,将相关的行政、外交和政治轨迹拼凑起来,著实是件不小的任务。

钦佐巴赫纪录了欧盟的政策变化,在其与中国双边政经关系经历重大变迁期间,由对抗模式(例如在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转向以“定期闭门会谈”为主的交往模式。纵观全书,钦佐巴赫重新检视双方期待借对话取得何种成果的问题,指出双方的期待日渐分歧,而得出结论:“…经过将近20年的定期会谈,欧洲与中国与会者仍旧无法在原则、事实和程序上达成共识。”

原因何在?钦佐巴赫指出两大问题。第一个是众所皆知的:欧盟本身错综复杂且不断变化的机制,使它难以应付中国欲使对话流于形式的各种努力。作者详尽描述了各方在同一时间、同一议题上的不同立场,包括欧盟轮值主席和代表团团长之间、欧盟本身和各成员国之间、以及布鲁塞尔官员和北京官员之间。欧盟在产生一致立场、维持一贯主张、由错误中学习教训或展现灵活和创意等各方面的无能令人咋舌;对话“在政治上可持续”的事实则反映出欧盟实际上期待甚低,以致对话摆明毫无进展。

其次,钦佐巴赫注意到欧盟一贯倾向低估中国政府在对话中不守诚信的问题,同时高估其改进人权的可能性。举例而言,作者提到在2007年某段期间,欧盟官员为了面对内部质疑,曾引用中国政府自称其处决死囚人数已大幅减少的说法为自己辩护,宣称欧盟在对话中强调死刑议题的做法有所帮助。但他们从未怀疑中国政府的说辞是否确实,也未曾检讨死刑减少和人权对话是否真有关联。同样地,欧盟官员从不拒绝其中国同行一再对人权对话增加更多限制,包括访视那些他们早已知道是“波坦金村”的任意拘押场所,以及任由中国官员决定欧盟可以邀请哪些人来出席欧盟在人权对话同时举办的附带座谈。

在该书结尾的建议中,钦佐巴赫直率地主张,相较于软弱无用的人权对话,欧盟唯一有效的政策工具是自“六四”后开始的对中国武器禁运。国别成员国总是隔一段时间就重提取消禁运的主张,但这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因此希望渺茫。钦佐巴赫建议,欧盟可以主动提出解除禁运的条件,例如“…只要中国领导人同意重新评价六四,只要他们允许独立调查六四,只要他们停止审查公共记忆。”然而,若要确保取得这些成果──同时放弃一件如此强有力的政策工具,尽管它只有象徵意义──欧盟必须具备所有已被钦佐巴赫证明其有所欠缺的东西:勇气、坚持和支持改变中国人权持续遭受严重迫害的广泛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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