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与欧洲两大关键政治事件的25周年:悼念1989年6月北京天安门屠杀死难者,同时纪念欧洲人民起义、推倒柏林墙和苏联集团瓦解。
在中国,当年千万人为之抗争的人权到今天依旧是禁忌。天安门死难者的亲友们将再次被阻止从事纪念活动──对六四事件中国家责任的追究较二十年前毫无进展。同一时期,欧洲则见到了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的扩张,以及欧洲理事会的成员飞跃成长,欧洲已形成一个促进人权、民主和法治的区域体,使保障基本人权和司法正义的区域性人权条约大大延展其适用范围。
然而,当欧洲寻求加深与中国关系,尤其面临景气低迷的当口,前者对于促进后者人权保障的承诺就变得摇摇欲坠,以致于习近平3月22日到4月1日对布鲁塞尔和几个欧盟成员国的访问,让人感到欧洲决策者似乎采纳北京对言论自由的立场。欧盟当局再度屈从中国要求,在习近平和委员会主席巴罗佐(Barroso)、理事会主席范龙佩(Van Rompuy)會面後均不安排记者会,而且没有一位欧盟高阶官员提到释放囚犯的问题──无论是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或数十名被控颠覆或“寻衅滋事”等罪名入狱的维权人士。同時,也没有证据显示2014年3月份的会谈曾参考欧盟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斯塔夫罗斯・兰布里尼蒂斯(Stavros Lambrinidis)所提出的报告和关注,该代表曾在2013年9月访问许多中国高阶官员以及西藏等各个区域。
欧盟最高层官员不愿面对中国严重侵犯人权,这件事为何重要?首先,它让人看穿欧盟体制的虚弱性。如果欧盟真想改变中国维权人士的处境,它应该结合各成员国的影响力,以集体形式表达对人权的关切。欧盟28个成员国和各种机构必须加在一起,才能发挥最大力量。谈到促进贸易,欧盟向来牢记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但谈到人权,它就忘得一乾二净。
中国政府多年来成功地在各种议题上分化欧盟成员国,包括是否会见达赖喇嘛,或何时及如何关注因和平行使人权而被囚禁或虐待的个案。
欧盟步调不一的惯性让北京很容易打消其作为:当欧盟本身获颁2012年诺贝尔和平奖时,欧盟驻布鲁塞尔和北京的高阶官员竟然都不敢提到刘晓波的名字,尽管他们在两年前还曾经对他获奖表示赞扬。由于不明的原因,欧盟选择不公开驳斥中国外交部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指欧盟没有资格评论中国的人权问题。这些姿态看在北京眼里,如同在外交上举白旗投降。
不合格的战略框架
欧盟在2012年6月通过的《欧盟人权和民主战略框架(EU Strategic Framework)》原本是要建立一个落实人权义务的制度途径,尽可能降低成员国偏离欧盟全球政策的可能性。该框架要求欧盟各机构和28个成员国“将人权置于其与所有第三国关系的核心,包括战略伙伴国在内,”并应“在包括最高层的所有适当形式双边对话中积极地提出人权议题。”欧盟最近也发布了新版“行动计划”,详尽罗列并说明在《战略框架》中提出的数十个领域中已经著手甚至完成的各项工作。原则上来说,当前正是最佳时机,欧盟及其成员国可以运用这项全球倡议来驳退中国对人权干预的质疑。
但实际上,《战略框架》的各项目标和义务完全没有在有关中国的事务上获得落实,而欧盟也一直没有对此做出解释。由其几近全盘失败的事实足以看出,欧盟整体而言根本无意在中国推动这些议题。因为缺乏政治勇气,無法对系统性的人权侵犯加以严正处置,这已对维权人士造成沉重打击,也使欧盟作为全球人权斗士的自我期许流于空谈。
欧盟明目张胆地牺牲人权,只为了维护它与这个威权政权之间的经贸利益,令人警觉到欧盟及其成员国对中国的思维过于僵化。我们几乎看不到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高层真正意识到──遑论在政策回应上考量到──中国民间力量的动态或独立观点,特别是那些对中国共产党合法性提出质疑的人士。
如果忽略那些相较于非民选政府可能更可靠的民间独立观点,欧盟又怎能针对中国制定出可行的环保、法治或反贪腐政策呢?经贸先于人权的众多支持者可曾想过,中国经济足迹──以科技转移、财务黑箱和腐败商业手段为特点──在欧元区的不断扩张,长期而言是否真的有利于欧洲经济?
欧盟应当从乌克兰危机中学到的教训之一便是,忽视民众感受──无论是支持或反对人权、也无论是支持或反对政府──可能导致他们对亟待处理的现实问题产生根本的误判。就中国而言,欧盟及其成员国对于来自中国政府和中共内部信息和意见的关注程度仍然远远高于那些企图由外部推动改变的信息和意见。然而这种做法已使欧盟对任何特定议题均无法得到全盘实际的掌握,因而难以做出适切的政策回应。接触民间独立观点也等于给这些中国人士或组织一定程度的肯定,使他们得到更多保护。
对人权支持不足将付出代价
最后,欧盟对中国人权支持力道不足,显露出在原则问题上令人忧虑的妥协性。为了争取欧洲人早已视为理所当然的同样人权,中国各地人士无日不在抗争,且经常遭受严厉报复。欧洲被视为全球领袖,因为它拒绝死刑、尊重劳工权利、捍卫言论自由──当它无法尽其所能在中国领导人面前坚守这些原则,必将损害自身的领导地位。
欧盟该如何促进中国人权,使其外交政策能反映其国内成就?
与其单独和中国政府继续进行无济于事的人权对话,布鲁塞尔应当利用北京坚持每年只会谈一次的机会,将其第二次年度对话用在与公民社会行动者的交流。
从即将到来的“六四”天安门屠杀周年纪念日开始,欧盟高阶官员应该发表公开声明,提醒欧洲和中国双方人士,为何欧盟仍旧维持自屠杀事件后开始的武器禁运,说明并坚持解除禁运的标准──包括追究屠杀责任、特赦或重审仍在狱中的囚犯。
最后,欧盟及其成员国应该立即、坚定且公开地将《战略框架》适用于中国,从其中最基本的义务开始:“在欧盟对外行动的一切领域毫无例外地”促进人权,并且“尽一切力量在全世界倡导自由、民主和人权”。唯其如此,我们才能知道欧盟已经真正团结起来支持中国每一个人的人权。
索菲・理查森是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著有《中国、柬埔寨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China, Cambodia and the Five Principles of Peaceful Coexistence)》。请关注她的推特:@SophieHRW。
引注建议:Sophie Richardson, Hang Together: Why the EU needs to Confront China on Rights , JURIST-Hotline, Apr. 28, 2014, http://jurist.org/hotline/2014/04/Sophie-Richardson-EU-China.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