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 人权观察组织今天指出,知名维权人士胡佳刑满出狱后,中国政府不应将他和家属软禁或以其他法外手段剥夺他们的自由。胡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关押地点是北京市监狱。他即将于2011年6月26日刑满出狱。
胡佳的政治权利还将被继续剥夺1年,在这期间没有投票权,也不能接受媒体采访。
人权观察亚洲倡导促进事务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胡佳本来就不应该被判服刑,这已是个不公正。如果还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关押他,就会充分显出中国政府对尊重‘法治'的承诺是多么薄弱的。"
经过长时间被非法软禁在家中后,胡佳于2007年12月被逮捕。他曾经还被执法当局强迫失踪两次。为了记载保安人员在他软禁时期对他的流氓及非法待遇,他拍了一部名为《自由城里的囚徒》的纪录短片。
2008年4月,胡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服有期徒刑,裁决基于他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发表谴责中国人权状况的文章。当局经常采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对付对中国政府、共产党和一党政治制度的批评,将批评以刑事处置。
人权观察指出,胡佳的审判不符合国际公正审判标准,显明是政府有意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钳制著名的维权人士。2008年,胡佳获得欧洲议会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Sakharov Prize for Freedom of Thought)。
胡佳服刑时期,同样是维权人士的妻子曾金燕,大部分时间和他们的小女儿生活在警方严密监视和骚扰下。警方对他们的住家进行紧密且干扰式的监控,非法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阻拦记者和外国外交官探访曾金燕,还干扰她的电话和互联网通信。
六月中旬,曾金燕对外国媒体表示,警方已通知她说胡佳不能"正常出狱",曾金燕也说她"正在为长期软禁做好心理准备"。她也曾指出房东因为受到"压力",拒绝继续租房给他们住。
"对中国维权人士而言,被判入狱不过是失去个人自由的一种形式,"理查森说。"他们出狱后往往还得面对被软禁、行动被限制以及被强迫失踪。"
胡佳患上慢性乙型肝炎的严重并发症,但监狱当局坚称他不符合标准,一直拒绝他自2009年7月开始提交的保外就医申请。根据中国法规,符合相关条件的囚犯若已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其他高知名度的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刑满出狱后,连同家人一起被非法软禁,行动自由上严重受限制。这些人包括:
- 哈达,蒙古族活跃人士。哈达以"分裂国家罪" 和"间谍罪"被判处15年监禁,刑满后应于2010年12月予以释放。哈达因为创建内蒙古民主联盟--一个在中国蒙古自治区促进内蒙古族文化和公民权利的组织--而引来了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当局是以他主张蒙古自治,不让中国中央政府统治的文章,为证据指控他。
中国政府曾发表哈达的照片,声称照片是他被释放后所拍的。但哈达至今仍然与外界隔绝,下落不明,据称是被政府官员强迫失踪。哈达的妻子新娜和儿子维勒斯据报在2010年12月以"非法经商罪" 和"持有毒品罪"被拘留。同样的,他们与外界隔离,至今下落不明。
- 陈光诚,盲人律师,2005年6月提交诉讼案,指控山东省临沂市的政府官员强制执行严格的人口控制法律。2005年8月,地方官员软禁陈光诚及其家属,不让他们联系外界长达7个月。2006年3月11日沂南县警方人员"失踪" 陈光诚,三个月后才于6月11日承认已将他正式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6月21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逮捕陈光诚,原因是他"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 。陈光诚被定罪后,被判有期徒刑4年3个月。
自陈光诚2010年9月被释放以来,他、妻子袁伟静和女儿被关押在他们山东省的农村住家。陈光诚和妻子偷偷拍摄记录他们被非法软禁的视频,2011年2月由一个非政府组织发布。陈光诚在视频中说:"我从一个小监狱进到一个大监狱" 。6月中旬,外国媒体报导袁伟静写了书函,表示她和丈夫因秘密录像遭到政府官员和保安人员的报复,被加以酷刑。此外他们五岁的女儿被禁上学,以作为对他们全家的集体惩罚。
- 郑恩宠,上海律师,曾为被非法驱逐的上海居民作辩护。2003年被指触犯了中国不透明的《国家秘密法》,虽无确切证据但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自2006年获释以后,他和妻子一直被便衣警察非法软禁。郑恩宠被禁止离开住家,妻子则仅能在监控下每天出门一次去买菜。警方已切断了他家的互联网连接,手机也经常被切断。
"当局毫无根据地判处政府批评者服刑,释放后还对他们及其家人予以强迫失踪或限制,是在一桩严重的人权侵犯行为上再加诸另一桩," 理查森说。 "中国政府不单是加剧其人权侵犯行为,它更让其他国家认为,中国不尊重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