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人權觀察今天表示,泰國歷屆政府均未將涉及20年前在陶公府(Narathiwat)榻拜(Tak Bai)區暴力驅散馬來族穆斯林示威者造成85人死亡、數百人受傷而被控蓄意殺人和其他犯罪的前任官員繩之以法。由於為期20年的法律追訴時效已於2024年10月25日屆滿,今後也無法再採取新的法律行動。
2004年10月25日,泰國多個軍警單位驅散聚集在泰國南部榻拜區警察局外的數千名示威群眾。七名示威者當場中彈死亡。軍方將大約1,300名被捕民眾塞進26輛軍用卡車,運送到150餘公里外鄰近省分北大年府的軍方拘留所,78人不堪擠壓致死。軍方將其餘民眾拘留數日,未予適當醫療照護,導致截肢和其他嚴重傷害。
「20年來,歷屆泰國政府均未起訴應為榻拜慘案負責的人員,」人權觀察亞洲區高級研究員蘇奈・帕素克(Sunai Phasuk)說。「但這次暴力鎮壓的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從未放棄伸張正義的訴求。」
2024年8月到10月,人權觀察對20人進行訪談,包括當年榻拜示威參與者,死傷民眾的女性家屬,以及受害人或其家屬的代理律師。人權觀察利用官方文件、新聞報導以及公民團體和學者專家的說法核實受訪者陳述。
2004年12月,時任總理他信指派的實況調查委員會作出結論,指軍警用來驅散群眾的方法既不適當,也不符合相關國際指導原則和實踐。該委員會並認定,相關單位指揮官未切實監督押送被捕示威者的任務,將該任務交由缺乏經驗的低階官兵執行。
2006年9月軍事政變後,時任總理素拉育為榻拜事件公開道歉,並承諾追究相關官員責任。但過去20年來,儘管對他們不利的證據排山倒海,泰國當局並未讓涉及屠殺的官員負起責任。
2009年5月29日,宋卡府法院根據驗屍結果裁定,有78名示威者在被送往軍方拘留途中窒息死亡;但判決並未提及這些民眾死亡的具體情況,也沒有指明誰應為之負責。被害人家屬對該判決提出上訴。2013年8月1日,最高法院維持宋卡府法院原判決,並認定相關軍警人員是在履行職務,毋須擔負法律責任。
榻拜屠殺案倖存者和死者家屬為尋求刑事正義鍥而不捨。2024年4月25日,榻拜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直接向陶公府法院提出刑事控告。8月23日,法院起訴七名前高級官員,包括:時任陸軍第4軍區司令Pisal Wattanawongkiri上將;時任第5步兵師師長Chalermchai Wirunpeth少將;時任警察前進指揮所指揮官Wongkot Maneerin警察中將;時任外府警察第9區首長Manot Kraiwong警察中將;時任榻拜區警察局局長Saksomchai Phutthakul警察上校;時任南區邊境省分和平建設指揮部副主任Siva Saengmanee;以及時任那拉提瓦府行政首長Wichom Thongsong。
泰國總檢察長於9月18日提起另一刑事案件。在驅散榻拜示威後負責駕駛和護衛軍用卡車將被捕人員送往軍方拘留所的Chalermchai少將以及其他7名政府官員(包括Natthawut Loemsai少尉、Wissanukorn Chaisarn中尉、Rattanadet Srisuwan士官長、Prasert Mutmin中校、Rithirong Promrith中尉、Wissanu Lertsonkhram和Piti Yankaew)均遭殺人罪嫌起訴。
兩宗刑事案件共計14名被告均在逃,現正面臨通緝。除Pisal和Siva二人外,餘皆下落不明。Pisal已請辭為泰黨國會議員,並於8月26日至10月30日赴英國就醫。Siva於8月22日前往日本。
自2004年以來,以民族革命陣線(Barisan Revolusi Nasional)為首的分離主義叛亂團體和泰國政府之間的武裝衝突已在泰國南部北大年府、也拉府、那拉提瓦府和宋卡府造成逾7千人喪生。叛亂團體多年來經常以平民和軍隊為攻擊目標。
泰國政府一直未能起訴對馬來族穆斯林實施酷刑、非法殺人和其他迫害的軍警人員。泰國當局在多宗案件中向被害人或其家屬給付賠償,換取他們同意不再發聲抗議軍警或對官員提出刑事控告。
泰國新任總理佩通坦的父親曾在榻拜屠殺案發生時擔任總理,她應該儘速通過修改泰國刑法第95條有關刑事犯罪的時效規定,以落實強化泰國法治的承諾。人權觀察表示,對於國際法上的嚴重侵犯人權罪行不應設有時效限制。
「榻拜屠殺案只是過去20年來泰國南部重大人權侵害嫌犯逃過起訴的眾多案件之一,」帕素克說。「佩通坦總理應該取消嚴重侵犯人權罪行的時效限制,以防這種不義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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