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緬甸軍政府在既有的網路與媒體管制之外又禁用衛星電視,進一步緊縮其對國內資訊的控制。2021年5月4日,執政的國家管理委員會宣布,使用衛星碟形天線收看電視將面臨一年以下徒刑或緬甸幣50萬元罰金(約合320美元)。
軍政府宣稱,「有些非法的組織和新聞機構」透過衛星播送危害國家安全的節目內容。這項禁令顯然是針對緬語獨立媒體,例如緬甸民主之聲(Democratic Voice of Burma)和密希瑪(Mizzima),因為這些媒體自3月被軍政府吊銷營業執照後仍繼續通過衛星進行廣播。該禁令也將影響其他通過衛星向緬甸播送的外國新聞頻道。
「衛星電視禁令顯然是為了阻止緬甸民眾收視獨立新聞媒體,使他們與外界更加隔絕,」亞洲區法律顧問琳達・拉克迪爾(Linda Lakhdhir)說。「軍政府應立即收回這項不可接受的全面審查令,停止對新聞報導的激烈打壓。」
人權觀察指出,衛星電視禁令是軍方對國內媒體全面打擊的一環。同樣在5月4日,軍政府又宣布查禁兩家媒體,克欽邦的74媒體(74 Media)和撣邦的大其力新聞社(Tachileik News Agency),使被撤照媒體總數增加到8家。包括74媒體和大其力新聞等被禁媒體大多對軍政府表示抗議,誓言繼續報導工作。
除了查禁媒體機構,安全部隊也在大肆逮捕新聞記者。至少已有71名記者在2月1日政變後被捕,其中至少48人仍然在押。當局引用軍政府新訂的刑法條文,指控許多被捕記者發表或散播「導致恐懼」言論或傳播「虛假新聞」,包括日籍自由記者北角裕樹。一旦定罪可處三年以下監禁。
當局已對網際網路實施嚴格限制,一般民眾很難上網或分享訊息。手機網路數據和無線寛頻均被切斷超過六個星期,臉書及其他在緬甸流行的社交媒體平台都在政變後遭到屏蔽。
「緬甸軍政府再怎麼樣不擇手段阻止境內民眾收看獨立新聞與資訊,也無法掩蓋其持續侵犯人權的事實,」拉克迪爾說。「有關各國政府應當善用武器禁運、針對性制裁等各種政策工具,施壓軍政府停止人權侵犯並追究責任。」